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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快讯:唐山市10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

唐山市区有关部门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目标为确保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有效解决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部分行业企业难以停产或延迟生产时间的问题,通过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为秋冬季攻坚行动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管控时限

2019年10月10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一)本次管控区域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

(二)各县(市、区)[含开发区(管理区),下同]要将涉及行业的所有企业纳入停限产清单,要明确到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具体时间段和限产产量,每家企业明确监管单位、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其他管控措施要逐一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四、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减排

1.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绩效评价为A、B类的不限产,绩效评价为C类的烧结、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装备计,具体停产装备要求参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钢铁企业第一阶段减排措施”执行。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等级B、C类的出焦时间延长36小时以上;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止湿熄焦作业。

3.水泥熟料行业。单条回转窑的允许连续生产11天;2条及以上回转窑的限产比例不低于50%。承担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企业按照实际处置量保持最低负荷生产。

4.玻璃行业。绩效评价为B类的限产20%,按生产线怠速计;绩效评价为C类的,按前1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市区二环线以内且未进入工业园区的独立石灰窑、粉磨站、砖瓦窑、铸造、独立轧钢(含冷轧)停产;其他区域独立石灰窑、砖瓦窑、粉磨站、独立轧钢(含冷轧)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1天。

后续高炉停限产情况mysteel将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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