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新规实施 券商今日起可申报融资融券

2008-12-01 07:41:39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今起正式实施,对翘首企盼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的业内人士来说,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受理融资融券业务申请的闸门正式打开。部分券商表示,将争取在本周内向监管部门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规定》,证券公司从今日起可按相关要求向证监会报送开展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新业务的书面材料,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其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某创新类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尚未最终明确,但公司仍准备尽快向监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我们将争取在本周内完成上报工作”。但也有券商人士认为,尽管12月1日被看作是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日,但申请和开展业务的相关细则目前还没有明确,所以应当“再等等”。

  自从10月初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以来,融资融券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按照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试点启动时的表述,监管部门将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并公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

  10月25日和11月8日,中信证券600030)、海通证券600837)等11家券商参与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全网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交易、划转、结算、交割等,两次测试均告顺利完成。据了解,这两次联测的结果,将在确定融资融券试点券商时纳入考量。

  11月中下旬,上海证监局、天津证监局等地方证监局对辖区证券公司进行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培训。按照部分市场人士的说法,上报申请的“材料清单”已初步确定。

  据记者了解,除11家参与联网测试的券商外,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等券商也积极备战融资融券,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分析人士预计,为求在创新业务中分一杯羹,具备资格的券商都会向监管部门上报融资融券业务方案,但试点券商最终仍会从参与两次联测的11家券商中选出,“唯一的悬念就是最先获准的券商会有几家”。

  相关新闻:

  为融资融券铺平道路

  券商业务范围审批新规今起实施

  据新华社电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将于12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规定》的出台为市场所期待的融资融券推出明确了程序,有助于券商业务创新与防控风险并举,表明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关注,有积极的信号意义。

  根据《规定》,如果证券公司将自有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证监会认可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公司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且投资规模不超过其净资本80%的,或者因依法履行承销义务而买卖证券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但应当比照执行证券自营业务的规则。

  暂行规定还要求,证券公司经营创新业务应当建立内部评估和审查机制,对创新业务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并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措施。(金融投资报)

  12月1日起11家券商即可申请融资融券试点

  “准备了这么久,终于要进入实战了”。一位刚刚参加完证监会“一对一”沟通会的融资融券备选券商负责人深有感触地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证监会从本月25日开始,召集部分参加融资融券联网测试的券商召开“一对一”沟通会,26日,有三家券商参加了沟通会,27日还会与几家券商进行沟通。是否对全部参加联网测试的11家券商都“一对一”沟通,目前还不得知。但可以确定的是,首批试点名额将只会给参与了联网测试的券商。

  “沟通会上监管部门提出了很多在融资融券中可能会出现的突发问题让我们回答。”上述券商负责人告诉记者。而且,据她透露,会上监管部门还事先传达了部分试点申报的主要内容,让券商先做好申报准备,一旦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可立即上报试点申请。“我们正在加班加点按照指示来准备材料,只待正式通知一发,我们就第一时间上报申请。”参加完沟通会的券商一致向记者表示。(证券日报)

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0

+1
  • 北信源
  • 兆易创新
  • 科森科技
  • 卓翼科技
  • 天融信
  • 吉视传媒
  • 御银股份
  • 中油资本
  • 代码|股票名称 最新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