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股市"长子"要做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

2009-07-04 09:07:21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刘丽靓

  昨天,国资委正式发布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的三个文件。从出台的文件看,规范股东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成为文件的主旨。

  “家有长子,国有重臣”。如果把中国证券市场比作一个家庭,那么国有企业无疑就处在“长子”的位置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我国资本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日透露,央企80%的资产都已上市。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暂不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国有股东所处的市场环境和股东权利行使所依据的法规制度发生了重大转变。

  当前,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证券发行行为不断增多,并出现了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创新品种。对于上述行为,国资委尚没有相关制度予以监管,致使国有股东的相关行为缺乏必要的政策指导,容易产生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等问题,迫切需要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对此进行规范。

  因此,在分别征求有关专家、证券从业机构,部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部分中央企业以及证监会意见基础后,国资委制定并发布了这三个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股东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我国资本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国有股东行为的规范与否,不仅会直接影响所控股上市公司,而且会对资本市场的运行产生导向作用。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走势下,国有股东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方,应从促进国家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高度,更多地承担起社会责任,坚持守法诚信,规范运作,做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

  因此,《若干意见》第一条即强调国有股东的社会责任,不仅是为了增强市场信心,更是国有股东自身规范发展的需要。

  投资功能是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的低比例分红,甚至不分红的问题,成为影响资本市场投资功能,阻碍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构建的不可忽视因素,也不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对于分红,李荣融指出,尽管央企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比一般上市公司基本都高十个百分点,但是做得还不够,还是鼓励央企的上市公司多进行现金分红。

  今年是“央企重组年”,国有企业会借助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进行大量的资产注入和资产重组活动。为顺利推进这一进程,保证证券市场重大信息的公开、透明、对称,防止在预审核环节走漏信息,《资产重组通知》同时规定国有股东应及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资产重组信息,并向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后将方案报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防止出现泄密和内幕交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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