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钢企重组第一梯队圈定3—5家

2009-11-11 06:10:1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朱宇

  工信部11月10日消息,将重点培育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积极推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

  工信部称,根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和国务院领导指示,该部已组织制定了《钢铁行业准入条件》和《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于上周表示,《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已经形成初稿,正在征求财税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主要是为规范现有钢铁行业秩序、明确政策导向而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拟通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标准和指标规范钢铁企业。《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是为了解决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落后产能大等结构性矛盾而制订的指导性文件。

  为使文件措施符合实际,11月6日,工信部在京召开了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准入条件座谈会。河北、山西等6地工业主管部门,钢铁协会,宝钢、鞍钢等7家企业和冶金规划院等3家咨询单位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就《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中的具体标准、指标和《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中的推进措施等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知情人士指出,今年初颁布的《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中明确提出,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从目前情况看,该条例将以《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的形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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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企兼并重组意见本周出台

      北京商报  韩哲,李薇


  讨论了近一年的钢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将在本周揭开其神秘面纱。昨日,工信部发布消息,称该部组织制定的《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和《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进入企业征求意见阶段。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两项政策将在本周内出台,通过兼并重组将重点培育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推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


  “联合重组”或将代替“兼并重组”


  参与《指导意见》起草的一位权威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最终文稿的表述可能会以“联合重组”代替“兼并重组”,因为后者“以大并小”的意味更浓,对实力相当钢企之间的合并不大恰当。


  不过,此前盛传的“被收购企业每年产生的利税将按照‘五五分’方式,由兼并企业所在地政府和被兼并企业所在地政府平分”的内容不会体现在《指导意见》中,这位权威人士表示,关于跨地区的财政和税收分配不会涉及,因为单单一个钢铁行业不能对此做出安排,只能落实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的规定。


  重组目标“大而强”


  今年3月份,国务院出台《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确定未来三年钢铁业发展目标及主体框架,但对于如何在机制层面推动兼并重组并未有政策出台。随后,有关《指导意见》即将出台的消息不绝于耳,但始终未见其面。不过,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今年以来继续扩大,让兼并重组特别引人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将明确提出重点培育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钢企,并积极推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以解决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落后产能比重大等结构性矛盾。


  超级钢企将越来越强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中国钢铁行业集中度近年来不增反降。全国现有粗钢生产企业500多家,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2008年,前九名钢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0.7%;而今年1-8月,这一数字降了两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钢企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


  “其实,中国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一直都在进行。”昨日,“我的钢铁网”分析师徐向春分析,“几大超级钢铁企业集团框架和轮廓已经初步显现”。


  徐向春分析,目前随着济钢、莱钢的双双停牌,山东钢铁600022)重组正式启动,其他如宝钢与广东钢铁、鞍钢、沙钢等的兼并重组也在进行中。


  “未来的重组就是以宝钢、鞍钢、武钢、河北钢铁000709)、山东钢铁等为代表的巨型钢企集团对小型钢企的兼并。这几家钢企以后会越来越强。”徐向春分析。此前,《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提出,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详细内容:钢铁产业兼并重组艰难破冰

  工信部着手制定的《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目前已经几易其稿,但仍在内部讨论,尚未进入部委联合会签阶段。11月10日,工信部一位司长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两个文件将成熟一个出台一个,估计最快在今年年底出台。

  为使文件措施符合实际,11月6日,工信部在京召开了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准入条件座谈会。会上,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明确表示,钢铁行业目前产能过剩是突出问题,暴露出深层次问题,不论是调整结构、淘汰落后,还是技术装备等政策,一切都要从市场出发,不搞一刀切;工信部要举技术改造大旗,搞好钢铁企业重组和淘汰落后。

  行业准入:装备规模可能不作强制要求

  中国证券报从座谈会上了解到的情况表明,即将出台的《钢铁行业准入条件》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指标。其中,有关装备规模的要求,可能将被列为指导性意见,不再做强制性要求。

  与会专家认为,关于产业政策、装备政策宜粗不宜细,可作为指导性意见。如果要详细制定,必须分组、分类、分品种;而淘汰落后主要靠市场手段。也有专家认为,关于钢厂装备的大小,国家政策最好是指导性的,由企业自己去配套。

  中国证券报注意到,此前颁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于淘汰落后的主要指标是装备规模。《规划》建议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地区,要把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联合重组:规模、主体、财税三大难题待解

  对于尚在讨论中的《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工信部这位负责人士坦言,《指导意见》最终出台难度大,特别是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另外,中国证券报也了解到,对联合重组的规模、主体,在钢铁行业内部仍有争议。

  《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是为了解决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落后产能大等结构性矛盾而制订的指导性文件。《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通过兼并重组,重点培育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积极推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

  中国证券报了解到,要鼓励钢铁业兼并重组,涉及到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

  参加座谈会的一位专家表示,财政税收政策是全国一盘棋,如果只对联合重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对不重组的企业不实行优惠政策,可能不利于市场竞争以及规模财税制度本身,也极有可能会出现为了要优惠政策而“假重组”的“钻空子”现象。

  而对于中国钢铁行业重组的规模以及谁来实施重组等问题,一直存有争议。

  曾经在一家大钢厂任一把手的老专家表示,不应对钢铁企业规模设定诸如1亿吨、5000万吨的标准,企业不应为大型化而大型化,而要强调专业化。

  另外,也有专家表示,重组必须有带头企业,政府不能“只让谈恋爱不让结婚”。

  作者:董文胜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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