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3月12日,四川富临运业(00235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7日以传真的形式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用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君和会计师事务所”)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吸收合并,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已不存续,原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与我公司签署的所有业务合同将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履行,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用,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3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3月29日上午9:30点于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用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3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聘用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由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君和会计师事务所”)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吸收合并,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已不存续,原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与我公司签署的所有业务合同将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履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字):
潘正明: 姚 建:
袁 飞: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0-00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6、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18号新1号富临运业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用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6月(下称“君和会计师事务所”)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吸收合并,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已不存续,原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与我公司签署的所有业务合同将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履行,现提议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3月13日《证卷日报》、《证卷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会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参会登记
登记时间:2010年3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18号新1号富临运业三楼证券部。
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0年3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18号新1号
邮 编:610051
联系电话:028-83262759
传 真:028-83256238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0 年3 月29 日(周一)召开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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