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18日讯 今日,深交所发布对中银绒业的关注函。深交所表示,2016年12月,中银绒业披露公告称实际控制人马生国在2012-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逃避缴纳税款,且其犯罪行为对中银绒业2012-2013年度的经营状况有重大影响。
针对该事项深交所曾两次发出关注函,中银绒业回复称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调整进行核查确认,会计师事务所预计于 2017年1月进行现场核查。但截至目前,中银绒业尚未披露数据调整结果,也未披露核查进展情况。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中银绒业函询此次专项核查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详细说明,截至目前,信永中和针对中银绒业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调整核查事项的具体进场时间、截至目前的核查进展情况、后续时间安排、预计是否能够在中银绒业2016年年报披露前完成;进场核查至今,信永中和开展的具体审计工作情况、是否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网易财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6年6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2016年提交的起诉书显示,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中银绒业副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的郑宁联合林辉斌、杨贤成,通过以中银绒业名义与东胜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东胜国际”)等11家公司签订489份虚假购销合同、虚构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等方式共骗取出口退税款 1.2亿元。
中银绒业2015年月5日公告称,中银绒业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同日还公告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要责任人——中银绒业实际控制人马生国已辞任董事长职务,同时请辞的还有中银绒业副总经理梁少林。
2014年4月30日,中银绒业发布的2013年年报显示,审计机构对该财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其核心疑问在于,中银绒业控股股东中绒集团为公司的部分原绒个人供应商提供贷款担保,并存在资金往来;这些原绒个人供应商与中银绒业存在原绒收购交易;并认为目前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对上述事项认定所需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据此,审计机构认为其无法确定上述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及其可能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2014年半年报显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中银绒业48.53%,前者由马氏兄弟控制,马生国为实际控制人。
2016年11月29日中银绒业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生国已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其个人因犯逃税罪,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已交付执行。
另外,深交所同时要求中银绒业函询201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详细说明,立信是否依据《审计准则第 1153 号》的要求与你公司前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
深交所指出,中银绒业需针对该核查事项,详细说明公司是否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核查和审计工作。若该核查事项无法在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前完成,将会对中银绒业2016年年报披露产生何种不利影响、以及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应对上述问题并确保 2016 年年报按照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并请中银绒业做好风险提示。
针对上述事项,深交所要求中银绒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在2017年4月21日前就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网易财经王宏贵Email:bjwanghonggui@corp.nete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