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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内中国四部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相继出台

2017年09月07日 23: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9月7日电 (记者 刘育英)自网络安全法6月1日实施以来,中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互联网信息的规范也加快了脚步,从8月25日至9月7日,共出台了四部管理规定,分别针对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论坛社区和跟帖评论。

  9月7日,网信办出台两部管理办法。一部是《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随着社交网络的兴起,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成为人们沟通信息、进行网络社交的一个重要空间。同时,一些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群组传播。

  网信办称,一些平台落实主体管理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当日出台的另一部管理规定则对近年来兴起的“自媒体”进行了规范,其规范范围包括在各类社交网站和客户端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如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百度的百家号、网易的网易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腾讯的企鹅号、一点资讯的一点号等;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视频平台的公众账号;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的公众账号等。同样,公众账号存在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现象。

  在8月25日,网信办也出台两部规定,分别对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跟帖评论进行了规范。今后,用户需要实名认证才能使用论坛社区和发布网络跟帖。

  总体而言,网信办要求平台落实平台方的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平台和用户的权利义务,提出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黑名单制等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平台方对使用者进行实名认证。

  网信办在解读管理规定时提出了互联网多元治理。例如,在解读《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时,网信办称,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政府、企业、专家及用户等多方参与的权威专业调解机制,发挥互联网多元治理主体作用,公平合理协商解决行业纠纷。(完)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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