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异地非持牌机构或迎变局 名不副实乱象将整治

城商行异地非持牌机构或迎变局 名不副实乱象将整治
2018年01月25日 06:18 新浪综合

【金融曝光台315特别活动正式启动】近年来,银行卡被盗刷、买理财遇飞单的案例屡见不鲜,金融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新浪金融曝光台将履行媒体监督职责,帮助消费者解决金融纠纷。 【在线投诉】

  “名不副实”乱象将被整治 城商行异地非持牌机构或迎变局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 杜冰

  “城商行异地业务开展情况差异很大,有的行非持牌机构团队规模可至上百人,有的仅两三人。事实上,在此前监管针对同业业务的多轮整治下,同业圈已经出现了非持牌机构撤出的情况。”某城商行北京办事处内部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透露。

  近日有消息称,近期银监会城市银行部通知就城商行异地非持牌机构情况开展调研,此次摸底是围绕银监会4号文(即《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展开,特别检查“银监会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后是否仍有顶风作案、违规新设的情况”。

  专家分析,异地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为城商行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种种乱象的出现也对其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大挑战。随着监管摸底后采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动,城商行异地非持牌机构或将迎来变局。

  异地非持牌机构风险暗涌

  “在近年来经济增速趋缓、利率市场化等挑战下,中小银行通过在异地设立机构,吸引人才,开展资金运营和债券、票据等金融市场业务,不失为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推动转型发展的一种尝试,但也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大挑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城商行而言,异地非持牌机构意味着不受异地建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却能开展各项业务,且业务数据也并不受当地银监局管辖。从业内情况来看,北京、上海因聚集了监管和金融同业机构的优势,近年来已成为中小银行设立非持牌业务点的重点区域,众多商业银行在此设立资金运营、信用卡、票据、同业等相关业务据点。

  部分异地非持牌机构存在实际业务与部门职能相背离是其中一大风险问题。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表示,当前异地非持牌机构主要以资金运营中心、金融市场部甚至研发中心等形式外驻,主要从事资金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甚至于理财营销职能,一个异地部门可能兼任几个部门的职能。

  “总行对异地业务部门的授信管理和合规管理难度较大,部分异地业务部门可能超权限开展相关业务,容易形成风险隐患。”徐承远表示。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对异地人员,全行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可能存在偏差,人员管理难度较大;同时,资金运营、金融市场等业务专业性较强,中小银行总行层面往往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难以对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实施有效的把控,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董希淼表示。

  不仅银行自身风险管控存在局限,异地监管面临的难度也很大。

  “异地非持牌机构不受异地银监局管辖,但总行所在地银监局异地监管半径太大,现场监管成本较高,在监管资源和监管手段上都存在局限。这类机构如存在业务经营规范性问题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监管和纠正。”徐承远认为。

  后期清理规范或“分类施策”

  此次监管摸底后,城商行异地非持牌机构将迎来何种变局,受访专家认为并不能一概而论。

  “预计下一步监管规范大概率是疏堵并举,既考虑中小银行的实际,又考虑风险防控的需要,对异地机构进行分类管理。”董希淼认为。

  徐承远也提出,不同银行由于业务规模、管理能力不同,其异地业务发展质量也存在差异,监管部门需区别对待,一刀切的清理方式或将冲击金融市场活跃性。

  具体来看,专家分析认为,对于部分银行资金和同业业务规模较大,其异地业务部门已形成完善运作机制,风险管理能力较强、业务风格也较稳健和规范的,设立异地业务部门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建议适度放宽持牌条件限制。

  “异地银监局势必需要对这些机构进行持续监督,而确立其法律地位则是大前提。” 徐承远认为,监管部门可考虑适度放宽持牌条件限制,对部分业务规模较大、且经营规范的异地经营机构授予牌照,以提高监管效率同时维护金融市场活跃性。

  而针对其他部分业务规模较小、风控体系薄弱的异地非持牌机构,不论出于降低监管成本还是总行风控难度考虑,其回迁总行均势在必行。

  “在严格限制新设异地非持牌机构的同时,针对存量异地非持牌机构,监管部门需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确保这部分机构有序回迁。”徐承远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结合城商行这类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需求,从改善其经营状况、提高其参与金融市场积极性的角度出发,多位专家也给出了思路。

  “可考虑允许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在当地省会城市设立资金运营、金融市场等事业部或专营机构,并纳入当地银监局统一监管,部分解决其业务发展需求。”董希淼表示。

  “可以以省一级为单位,在京沪等发达地区建立资金运营中心,配合监管实现总行所在地和异地银监局两地监管模式。” 徐承远建议。

  加强合规管理势在必行

  结合监管部门此次针对异地非持牌机构的调研行动,专家建议,从城商行自身而言,更需要从组织架构和制度层面对异地业务进行自我规范,加强对异地专营机构的合规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以满足监管要求。

  徐承远认为,在完善异地专营机构的人员体系方面,城商行可通过派驻总行合规人员、风险人员等形式,形成前、中、后台分离的职能梯队,从组织架构上确保异地专营机构的业务风险有效防控。

  同时,在完善流程管理制度方面,可对异地专营机构的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流程化梳理,确保其业务操作有章可循。“总行需要审慎确立异地专营机构的审批权限,根据其人员素质、业务类型、抗风险能力等综合确定授信权限。”徐承远认为。

  此外,专家建议,总行层面可尝试建立和完善异地调研制度,通过派出审计部门实地进行异地专营机构的专项审计等形式,提高异地专营机构风控效率和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异地机构的调研以及下一步规范行动,或将在短期内影响城商行资金业务的开展和盈利能力,并有可能拉大其与全国性大型银行的差距。但从长远看,这次规范行动将有利于保障城商行的规范发展和防范风险,有利于其健康稳健发展。

  “规范的总体目的是引导中小银行防控金融风险,回归本源、回归主业,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董希淼强调,对于城商行而言,下一步仍要深耕区域特点,聚焦核心业务,重点服务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地方经济,同时,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对创新业务、异地机构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