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委员会决定:支持取消金利通(08256)上市地位程序的决定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决定支持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04条暂停公司股份交易,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4条展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程序的决定 。

智通财经APP讯,金利通(08256)公布,2018年2月27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于审阅聆讯上考虑公司申请,以审阅该函件所载决定。2018年3月6日,公司接获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函件,当中载列其就审阅申请的决定。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考虑公司及联交所提交的所有(书面及口头)资料。根据决定函件,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决定支持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04条暂停公司股份交易,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4条展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程序的决定 。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未能维持充足水平的营运或拥有充足价值的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就此,可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6条,证明有充足潜在价值,以保证其股份持续上市。公司将会有自此函之日起计6个月的补救期限,以重新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6条。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达致决定理由,总体而言,就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年度公司预计收入3230万港元而言,假设可达致该预测,公司在预测期间仅录得极低纯利60万港元。这并不足以证明公司的业务是可行和可持续的。

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能达成其预测的业绩,特别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指出,公司在过去9个月内并未能达成其预测的业绩。

鉴于上文所述,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未能维持充足水平的营运以保证其股份持续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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