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何昱璞) 5月21日晚,*ST中绒(000982)发布控股股东股权涉诉案进展公告,据披露,此案已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恒天嘉业、嘉实资本提出的申请实现部分担保物权,拍卖或变卖的控股股东中银绒业质押的8149.6 万股的诉讼请求。据披露,涉诉股份占中绒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数的16.9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51%。
法院认为:申请人的委托财产来源为恒天金石深圳公司,恒天金石公司系该案申请人的直接控制方。两案目前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中银绒业股票占中银绒业总股本的4.51%,已接近5%,如加上申请人恒天嘉业未主张部分的质押股票,已远超5%,可能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之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据此,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法院不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恒天嘉业对此次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并于5月9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异议书》。另外,恒天嘉业将视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进展,决定是否另行起诉中绒集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从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提供的数据中获悉,控股股东中绒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81亿股,占总股本的 26.675%,目前处于全部质押并冻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