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1日,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食药监药罚〔2017〕28 号》,安徽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依达拉奉注射液”。
(六)食药监药罚〔2017〕2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安徽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3月从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该批次“依达拉奉注射液”120盒(即600支),规格是20ml:30mg,包装是5支/盒。安徽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将该批次“依达拉奉注射液”(生产厂家: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K1607202)销售到六安市金安区横塘岗乡黄墩村卫生室10支,销售价格是35元/支。2017年4月7日销售到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300支,销售价格是45元/支。2017年6月7日销售到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190支,销售价格是45元/支。抽样的100支按照销售价格35元/支计算。违法所得为22400元,货值金额为25900元。该批次“依达拉奉注射液”经检验【可见异物】项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同时参照《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没收违法销售劣药“依达拉奉注射液”(生产厂家: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K1607202)的违法所得22400元,并处违法销售的“依达拉奉注射液”货值金额25900元的1倍259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48300元。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是否移送 |
1 | (六)食药监药罚〔2017〕28 号 | 安徽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劣药“依达拉奉注射液”案 | 安徽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500MA2MRU069T(1-1)
| 张本奎 | 安徽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3月从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该批次“依达拉奉注射液”120盒(即600支),规格是20ml:30mg,包装是5支/盒。安徽新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将该批次“依达拉奉注射液”(生产厂家: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K1607202)销售到六安市金安区横塘岗乡黄墩村卫生室10支,销售价格是35元/支。2017年4月7日销售到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300支,销售价格是45元/支。2017年6月7日销售到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190支,销售价格是45元/支。抽样的100支按照销售价格35元/支计算。违法所得为22400元,货值金额为25900元。该批次“依达拉奉注射液”经检验【可见异物】项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 种类:没收违法销售劣药“依达拉奉注射液”(生产厂家: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K1607202)的违法所得22400元,并处违法销售的“依达拉奉注射液”货值金额25900元的1倍259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48300元。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同时参照《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六安梅山南路支行
|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 | 完全履行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