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何昱璞)6月4日晚间,青松化建(600425)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收到卡子湾厂区第三笔搬迁补偿金2亿元。
据此前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卡子湾生产区三宗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奇公路2号的土地2015-C-165-B、2015-C-165-C、2015-C-165-A在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分别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并分别于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2月22日由新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上述三宗土地总成交金额为11.52亿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三笔搬迁补偿金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收到搬迁补偿金6.8亿元。目前政府补偿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金额尚未确定,故该笔2亿元的补偿金计入预收账款。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补偿金在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支出后,将计入2018年资产处置收益,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带来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