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要点
电力需求持续高涨,产业用电进一步优化
5月生产用电的高速增长助力1-5月份用电需求持续高涨。1-5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6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第二产业用电量18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第三产业用电量4,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8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从各细分行业用电情况来看,5月份高新技术发展相关行业和运输业用电需求同比增长较快。在所有一类子行业分类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以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用电量分别同比大幅增长100.33%、66.82%以及36.93%;而烟草制品业、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用电需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其中烟草制品业下滑幅度最为明显,用电量同比下降17.73%。
四大高耗能用电增速回升,有色行业用电同比下降
2018年5月,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大行业用电量合计16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5%,比重比去年同期降低1.1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3%。
1-5月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同比继续减少
1-5月,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3388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少投产186万千瓦,同比下降5.2%。其中水电148万千瓦,同比下降66.9%;火电9806万千瓦,同比下降26.3%;核电新增113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4万千瓦;风电630万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1518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349万千瓦,同比增长29.9%。
1-5月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61小时
1-5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1539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61小时。其中,水电1155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6小时;火电1776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9小时;核电2915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9小时;并网风电1001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49小时。
风险提示:
1. 电力行业供需恶化风险;
2. 煤炭价格出现非季节性上涨风险;
3. 来水情况波动风险。
报告正文
月度观点及投资建议
电力供需数据简评:供需加速改善,火电持续受益
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增速较上年同期(5.1%)提升6.4个百分点,较4月份(7.8%)环比提升3.6个百分点。5月用电量增速的再次升档或主要受益于今年生产性需求复苏节奏延后叠加全国范围内气温快速攀升。
工业生产节奏的加快催生旺盛用电需求,以钢铁行业粗钢日产量为例,5月份粗钢日产量环比增长6.04万吨至261.71万吨并创下历史新高,相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28.62万吨。此外,高温天气同样对于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生产用电需求产生积极作用。据中国气象局披露,2018年5月全国平均气温17.0℃,较常年同期(16.2℃)偏高0.8℃,且全国大部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其中广东、湖南、江西、浙江等部分地区5月份平均气温均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高,江西、山西、云南、四川等省部分地区出现极端高温事件。此前据南方电网官方网站5月21日报道,5月中旬以来,南方地区受持续晴热高温潮湿天气影响,空调用电需求旺盛带动用电需求持续增长,电网负荷节节攀升。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第二产业用电量40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第三产业用电量8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环比来看,除第一产业用电增速环比下降1.7个百分点外,5月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增速环比分别上升3.7、4.5和2.5个百分点。二产用电增速环比大幅增长主要受益于前期因采暖季限产、全国会议召开增加环保压力等多种因素扰动致工业生产节奏延后的第二产业用电需求修复性释放。同时,进入5月后全国范围内气温快速抬升,第三产业及居民用电增速或受此刺激环比重回正增长。根据估算,5月一产、二产、三产及居民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速的贡献分别约为-7.5%、65.4%、32.3%和9.8%。
5月生产用电的高速增长助力1-5月份用电需求持续高涨。1-5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6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第二产业用电量18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第三产业用电量4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8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需求强劲增长利好供需格局改善,2018年1-5月份广西、广东和福建发电机组累计利用小时分别同比增长271小时、253小时和250小时,分列全国前3位,大幅优于增长61小时的全国平均水平。从电源分类来看,火电深度受益于旺盛需求,同期广西、广东和福建火电机组累计利用小时同比分别增长276小时、385小时和560小时。
从各细分行业用电情况来看,5月份高新技术发展相关行业和运输业用电需求同比增长较快。在所有一类子行业分类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以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用电量分别同比大幅增长100.33%、66.82%以及36.93%;而烟草制品业、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用电需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其中烟草制品业下滑幅度最为明显,用电量同比下降17.73%。5月份制造业用电占全行业用电61.23%,贡献大部分用电需求。通过将2018年制造业各月一类子行业分类的用电同比增速进行对比拆分可以发现,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月度平均增速达到25.00%,排名首位;汽车制造业月度平均增速达到19.57%,其中二类子行业分类中的新能源整车制造用电5月份当月同比增速达到105.23%。
5月份全国统计口径发电机组发电量达到54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1-5月份全国统计口径发电机组累计发电量达到263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
3月份水电当月发电量同比增速自2017年7月以来首次转负,4月份水电延续电量同比减少态势。5月份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9%,当月电量增速回正。水电当月电量增速扭转的主因系:1、5月份随着以珠江和江南地区为代表的南方流域已逐步进入初汛期,水电出力水平得到回升;2、去年同期水情不佳,电量基数较小。据中国气象局公布的全国天气气候特征,2017年5月全国平均降水量59.4毫米,较常年同期(69.5毫米)偏少14.5%,而2018年5月全国平均降水量69.7毫米,略微高于常年同期。
非水清洁能源电源中,受益于核电装机容量提升,新机组出力贡献增量,5月核电当月发电量达到2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5月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分别约为285亿千瓦时和77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6.7%和14.8%,主要得益于:1)装机容量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2)2017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弃风、弃光率较之前实现显著缓解;3)随着2018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的推出,各地新能源消纳压力加大。自2017年下半年起,我国风电及太阳能发电发电量同比增速持续领跑,预计未来有望在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所印发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政策文件保障下继续保持当前良好的消纳形势。然而风电、太阳能当月发电量的同比增速均有所下滑,2018年5月份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7%,环比上月(22.6%)下降15.9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增长14.8%,环比上月(26.4%)下降11.6个百分点。在装机容量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增速放缓或因5月份风能、光照资源不佳影响。
5月份火电发量约为39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1-5月份火电累计发电量约为19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5月份火电发电量同比大幅增长的主因系高温天气推动制冷用电需求同比增长,以及工业生产用电需求旺盛。作为所有电源中发电优先级最低的电源,火电出力受供需环境的影响最为明显。因此即使在水电等清洁能源出力同比提升的情况下,火电发电量仍实现亮眼增长,利好火电企业旗下机组利用小时数持续回暖。
月度重大事件回顾:山东自备电厂督查完成,整改在即
5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附上了《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共计提出了59项具体问题,其中包括自备燃煤电厂违规建设问题,并重点提及魏桥集团和信发集团自备电厂违规建设。
根据《整改措施清单》统计,2013年以后山东省违规建成或在建自备燃煤电站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2013年以来滨州市魏桥创业集团违规建成4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689.5万千瓦,聊城市信发集团违规建设9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近600万千瓦。《整改措施清单》要求,对违规自备燃煤电站进行分类整改:作为所在地区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热源的,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仍不能完善手续的停止运行;30万千瓦以下的在运机组,2018年6月底前一律关停,年底前拆除并核查验收;30万千瓦及以上在运机组,未取得环评手续的2018年6月底前全部停产。
国家部委对于自备电厂的态度,从2017年起发生了大幅度的转变。此前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全面整治全国燃煤自备电厂,而山东本次文件的出台,延续了国家部委限制整顿燃煤自备电厂的要求。由于山东自备电厂企业大部分搭配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其用电需求相对较为旺盛,因此自备电厂的停运及淘汰,预计将在短期内释放出大量的发电空间,利好统调公用电厂的利用小时提升,在山东省内拥有较高装机规模的华能国际和华电国际有望率先受益。
投资建议
进入2018年以来,我国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快速增长,考虑到今年工业生产需求此前因多因素扰动而有所延后、迎峰度夏来临逐步催生制冷需求,用电需求增长动力有望实现无缝衔接,电力工业运行持续向好。考虑到火电系所有电源中发电优先级最低的电源种类,因此用电需求的强劲增长有望为火电带来更多的出力空间,利好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提升。
火电板块推荐具备区域性优势并有望深度受益于煤价下行的华能国际和华电国际,水电板块主要推荐长期增长确定性较高、有望保持高比例分红的长江电力;同时,我们推荐关注具备火电业绩修复预期和有望受益于水电经营环境改善、水电资产有长期增长空间的国投电力。
长江电力:1)2017年发电量和业绩共创新高,2018年截至目前发电量表现良好;2)乌东德、白鹤滩开发顺利推进,建设完成后有望注入上市公司,长期利润增长有保证;3)增持三峡水利及国投电力成为两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开启业务合作想象空间,有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4)承诺2016-2020年不低于每股0.65元的现金分红,2021-2025年不低于净利润70%的现金分红,2016-2017年实际分红均高于承诺额。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承诺兑现预期较高。
华能国际:1)公司业绩相对煤价弹性较高,一季度煤价未降情景下实现业绩同比环比大幅提升,煤价下行利好公司业绩持续改善;2)产能持续提升,在火电经营环境向好的趋势下,公司业绩有望加速改善;3)拟增发新建6个发电项目,项目质量优质内生发展值得期待;4)公司2017年分红比例达到88.14%,并承诺2018-2020年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70%的分红比例,未来有望保持高比例分红。
华电国际:1)2018年一季度在高煤价区间内实现高于2017年全年的业绩,业绩表现相对煤价的弹性居行业前列,有望深度受益于煤价下行;2)拟建及在建机组丰富,集团优质资产有望持续注入,外延及内生双轮驱动值得期待;3)历年保持40%左右的高分红比例,未来可期待持续分红。
国投电力:1)雅砻江中游水电开发进程良好,中游优质龙头水库有望中长期利好雅砻江全流域发电效率提升;2)发改委推进水电外送通道建设,雅砻江水电长期消纳存在保障;3)两投均获长江电力举牌,雅砻江-金沙江流域联合调度有望成型,形成;4)2018年以来发电形势较好,公司火电资产业绩改善趋势已成,价值有望获得重估。
板块行情回顾
5月行业整体行情震荡上行
2018年5月,电力行业指数月度变动幅度为2.72%,火电变动幅度为2.84%,水电变动幅度为3.96%,电网变动幅度为-3.37%,同期沪深300变动幅度为1.21%。火电和电网板块估值相对溢价均有所降低,水电板块估值相对溢价有所提升,截至6月21日,火电PE为28.42,估值相对溢价为130.56%;水电PE为17.29,估值相对溢价为40.25%;电网PE为23.36,估值相对溢价为89.50%。火电和水电板块PB在本月整体有所提升,电网板块PB有所下滑,分别为1.22、2.30和1.87。电力及公用事业板块在2018年5月变动幅度为0.12%,在中信一级行业分类中排名第13位。
2018年5月,覆盖公司中股价月度涨幅排名前五的公司为华电国际(21.93%)、华能国际(14.02%)、广州发展(13.86%)、皖能电力(11.58%)和国投电力(10.72%),变动幅度后五名为红阳能源(-12.61%)、涪陵电力(-12.13%)、梅雁吉祥(-8.31%)、湖南发展(-7.83%)和天富热电(-7.55%)。
5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比重增加,二产、三产用电比重下降
电力需求持续高涨,产业用电进一步优化
2018年1-5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26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5月,全社会用电量5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同期增长6.3个百分点,增速较上月回升3.6个百分点。
5月三次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均保持较快增长。
5月,第一产业用电量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1.1%;第二产业用电量40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72.8%;第三产业用电量8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14.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11.6%。具体来看:
1-5月,第一产业用电量2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4.5个百分点。
1-5月,第二产业用电量18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1.4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49.3%。
1-5月,第三产业用电量4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6.2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0%。
1-5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8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9.9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1.0%。
四大高耗能用电增速回升,有色行业用电同比下降
2018年5月,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大行业用电量合计16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5%,比重比去年同期降低1.1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3%。具体来看:
5月钢铁行业用电同比继续回升。5月,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4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26.9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1.7%。其中铁合金冶炼用电量1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
5月有色行业用电同比下降。5月,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46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3.0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4%。其中,铝冶炼用电量35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7%。
5月化工行业用电恢复增长。5月,化工行业用电量3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5.5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0.3%。其中电石用电量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
5月建材行业用电增速回升较快。5月,建材行业用电量3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增速与去年同期增长15.3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7.2%。其中水泥用电量135千瓦时,同比增长8.6%。
5月4省用电量增速超20%
2018年5月,全国仅北京市用电均负增长。从分省情况来看,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依次为:广西(27.6%)、福建(27.1%)、广东(22.1%)、湖南(21.5%)、安徽(17.7%)、辽宁(16.0%)、江西(15.1%)、海南(15.1%)、山西(13.4%)、重庆(13.2%)、贵州(13.2%)、浙江(13.1%)。这些省份大部分分布在华南、西南地区,为外送电较多、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
2018年1-5月,广西、云南、内蒙古、福建、甘肃、重庆、安徽、四川、辽宁、湖南、广东、浙江、西藏、江西、陕西、湖北、海南、山西等18省用电量增速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经济较快发展及去年基数较低影响。
1-5月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同比继续减少
全国水电、火电新增装机同比减少
1-5月,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3388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少投产186万千瓦,同比下降5.2%。其中水电148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少投产298万千瓦,同比下降66.9%;火电9806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少投产350万千瓦,同比下降26.3%;核电新增113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4万千瓦;风电630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108万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1518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349万千瓦,同比增长29.9%。
1-5月,全国新增核电、风电、太阳能装机比重均增加。其中,新增水电占新增总装机的4.4%,较上年同期下降8.1个百分点;新增火电装机比重达28.9%,较上年同期下降8.3个百分点;新增核电装机比重3.3%,较上年同期增加0.29个百分点;新增风电占18.6%,较上年同期增加3.99个百分点;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占44.8%,较上年同期增加12.1个百分点。
5月水力发电同比恢复增长,核能发电增长较快
2018年1-5月,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263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2.1个百分点。具体来看:
水力发电同比恢复增长。1-5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厂水力发电量35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增速较上年同期回升7.5个百分点。
火力发电增速继续回升。1-5月,规模以上电厂火力发电量19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年同期增长0.9个百分点。
核能发电增长较快。1-5月,核能发电量10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10.3个百分点。
风力发电增速略有回落。1-5月,风力发电量16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2%,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9.0个百分点。
全国工业增加值和发电量增速均略有回落。5月,全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增速较上年同期回升0.3个百分点;发电量同比增长9.8%,较上年同期回升4.8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运行和发电量增速均同比均回升,表明工业经济增长持续向好。
5月,全国规模以上发电厂水力发电量为924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17.0%,较上年同期下降0.94个百分点;火力发电量为392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72.0%,较上年同期增加0.23个百分点;核能发电量为236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3%,较上年同期增长0.19个百分点;风力发电量为28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2%,较上年同期增加0.04个百分点。
1-5月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61小时
1-5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1539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61小时。其中,水电1155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6小时;火电1776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9小时;核电2915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9小时;并网风电1001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49小时。单月来看:
5月,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18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9小时。
5月,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10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9小时。
5月,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50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30小时。
1-5月,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39h)的省份依次为福建(1796h)、陕西(1773h)、江苏(1760h)、广东(1725h)、安徽(1721h)、天津(1703h)、山东(1703h)、内蒙古(1680h)、浙江(1678h)、河北(1671h)、海南(1662h)、江西(1644h)、上海(1633h)等13个省份。
1-5月,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依次为广西、广东、甘肃、内蒙古、重庆、上海、山西、安徽、天津、青海、辽宁、黑龙江、贵州、吉林、海南、湖北、陕西等17个省份,这些省份主要受气温偏高及经济回暖、火电装机比重较大等因素影响。河南、河北、西藏、北京、山东、江苏等省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
2018年1-5月,宁夏(1558h)、河南(1452h)、广西(1439h)、甘肃(1422h)、湖北(1396h)、重庆(1304h)、四川(1288h)、青海(1245h)、云南(1228h)、贵州(1202h)等10个省区水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数高于全国水电平均水平(1155h)。河南、贵州、宁夏、青海、甘肃、广西、内蒙古、重庆等8省区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增加超100小时。由于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华南地区水电设备利用小时下降幅度依然较大,福建、吉林、海南、江西、湖南、辽宁、山东、黑龙江、河北、浙江、北京等省水电利用小时同比降幅超过100小时。
2018年1-5月,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776小时,比去年同期增加99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依次为江西、陕西、内蒙古、河北、安徽、海南、宁夏、江苏、山东、福建、甘肃、广东、青海、浙江,大部分集中在西南、华北、华中等地区,用电需求较高、水力出力较少、装机增长放缓、外送电量较多是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主要原因。
全国原煤产量同比增速放缓,进口量微幅增长,中转港口、主产地动力煤价上涨
5月煤炭进口量同比略增,累计进口量同比偏多。5月份,全国煤炭进口2233万吨,同比增长0.6%,环比增长0.2%。1-5月,全国进口煤炭1.2亿吨,同比增长8.2%。
截至2018年6月13日,最新一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570元/吨,比上月同期(2018年5月16日:572)下跌2元/吨。5月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震荡上涨,广州港煤炭库存震荡回落。5月重点电厂电煤库存环比增加,重点电厂日均耗煤量环比回升。
5月中旬以来中转港口动力煤价和主产地煤价均出现一定程度上涨。
截至2018年6月25日,秦皇岛煤炭价格行情:
5000大卡发热量动力煤价格为599.8元/吨,比上月同期价格上涨33.2元/吨;
5500大卡发热量动力煤价格为683.8元/吨,比上月同期价格上涨36.2元/吨;
5800大卡发热量动力煤价格为708.8元/吨,比上月同期价格上涨36.2元/吨。
行业估值情况
5月1日至5月31日,电力指数上涨2.72%,沪深300指数上涨1.21%,电力指数跑赢沪深300指数1.51个百分点。
截至6月25日,电力行业PB为1.63倍,比沪深300平均PB高0.26,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21位;电力行业动态PE为20.74倍,比沪深300平均PE高出8.97,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18位。
本月重要新闻
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开发区现代产业区销售电价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拟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现代产业区加价3分钱的销售电价政策
天津市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开发区现代产业区销售电价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
1、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现代产业区加价3分钱的销售电价政策,即现代产业区已有企业及新入驻企业统一执行天津市目录电价。2、按照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推出落实“天津八条”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服务举措,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具体措施根据有关规定执行。3、电力经营企业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对销售电价进行公示,遵照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时间:2018-5-28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鼓励地方通过自建、合资、参股等方式建设储气设施
为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投资运行管理方式,科学地补上储气能力不足的短板,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加强储气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二、鼓励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储气能力要求,鼓励地方通过自建、合资、参股等方式集中建设储气设施;三、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降低综合成本,提升储气设施项目经济性;四、加快办理项目核准和建设手续;五、促进储气设施与天然气管网统筹协调运行;六、加强建设运行监管。
(时间:2018-5-29来源:国家发改委)
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拟进一步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安全管理,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防科工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
一、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制定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安全履责情况的考核。三、加强核电厂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在核电运行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持续推进防人因失误工具开发和应用,建立良好工作氛围,提升工作积极性。四、加强核电厂设备可靠性管理。加强关键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建立关键设备管理平台,开展核电厂动态风险评价。五、提高核电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核电运行关键环节管理,提升核电厂电源、冷源可靠性,保障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时间:2018-5-30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防科工局)
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拟分类整顿违规自备燃煤电站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带《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措施清单》中指出:近年来山东省自备燃煤电站建设却呈现井喷式增长,2013年以后违规建成或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2013年以来,滨州市魏桥创业集团违规建成4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689.5万千瓦;聊城市信发集团违规建设9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近600万千瓦。《措施清单》要求,对违规自备燃煤电站进行分类整改。其中,作为所在地区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热源的,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仍不能完善手续的停止运行;30万千瓦以下的在运机组,2018年6月底前一律关停,年底前拆除并核查验收;30万千瓦及以上在运机组,未取得环评手续的2018年6月底前全部停产。
(时间:2018-5-31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5元
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
1、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3、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时间:2018-6-1来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分省煤电投产项目的通知》,纳入停建、缓建名单的项目经合规确认后可移出名单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做好2018年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分省煤电投产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
天津、河北、山西等11省(市、自治区)综合本地区电力、热力供需形势,电网调峰需求、项目建设实际等因素,统筹安排2018年投产的煤电项目,并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再次确认2018年投产煤电项目的合规性,对列入2018年投产的2017年停建、缓建项目,按上述要求确认其合规性后,移出《关于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的2017年停建、缓建项目名单。对未列为2018年投产的煤电项目,不得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
(时间:2018-6-4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18年富余电量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富余电量输配电价
为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电力消费,进一步利用富余电量政策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现对四川省富余电量输配电价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按与上年富余电量政策平稳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18富余电量输配电价。四川电网供区范围内的大工业用户参与富余电量交易,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按0.105元/千瓦时执行,220千伏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按0.0849元/千瓦时执行;尚未纳入全省输配电价核定范围的符合富余电量条件的大工业用户,输配电价仍按0.105元/千瓦时收取。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至10月。
(时间:2018-6-5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省属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拟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0.85分
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省属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41号),通知要求:
1、省属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高于或等于省级电网现行价的,每千瓦时下调0.85分钱,低于现行省级电网目录销售电价的,电价暂维持不变;2、取消省属电网大工业用电销售电价中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解铝、电石、黄磷和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优待类别,分别按相同电压等级的大工业用电销售电价执行;3、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4、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规定售价外收取的各类加价。
(时间:2018-6-6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拟延续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近日,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新《暂行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实施的旧《暂定办法》于2018年6月30日到期。新《暂行办法》基本延续了此前的要求:
1、市发改委根据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相关行业碳排放情况确定纳入企业名单,综合考虑历史排放、行业技术特点、减排潜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配额总量,根据总量制定配额分配方案;2、配额以免费发放为主,拍卖或以固定价格出售等有偿发放为辅;3、纳入企业可使用一定比例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碳排放量,1单位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1吨二氧化碳排放,抵消量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碳排放量的10%;4、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等碳排放权交易品种均可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时间:2018-6-7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的紧急通知》,2018年暂停新建光伏电站并加快补贴退坡
为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光伏发电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通知如下:
1、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2、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自国家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我省属三类资源区,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7元(含税),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3、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时间:2018-6-8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河北省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67万千瓦
为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河北省能源局起草了《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指出:
1、全省的发展目标为在2020年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00万千瓦,累计达到400万千瓦。其中,2018年指标为67万千瓦;2、积极推广“光伏+热源”供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3、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统筹规划,协调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太阳能取暖光伏发电和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
(时间:2018-6-11来源:河北省能源局)
山西省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引导和促进省内可再生能源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山西省经信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方案提出:
1、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执行政府定价利用小时数。按照国家优先发电计划保障实施办法,优先发电计划分为执行政府定价和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两部分。2、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执行政府定价的利用小时电量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视为厂网合同电量,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并执行政府批复的上网电价及补贴,优先调度;超过政府定价利用小时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保障性利用小时以内的电量,鼓励参与市场交易,执行市场交易价格;未参与市场部分电量按照结算周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平均市场交易电价结算,仍满足优先调度。超出国家保障性利用小时以外的电量必须通过市场交易获得。3、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煤改电等新增用电项目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火电打捆或替代交易,引导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辅助服务补偿交易。
(时间:2018-6-12来源:山西省经信委)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加大售电公司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售电市场的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售电公司健康发展,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起草了《关于对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办法》适用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电力交易机构已注册的售电公司,包括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和独立的售电公司三类,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售电公司持续满足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情况,售电公司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的情况、售电公司参与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的情况、售电公司信用担保的情况、独立的售电公司中增项开展售电业务的发电企业和发电企业投资成立的售电公司运营基本情况、电网企业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公平竞争的情况、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保底供电服务的情况。
(时间:2018-6-13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国家统计局发布5月份发电量数据,5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9.8%
国家统计局发布5月份发电量数据,5月份全国统计口径发电机组发电量达到54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1-5月份全国统计口径发电机组累计发电量达到263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
其中:5月份火力发电量为39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1-5月份累计火力发电量为19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5月份水力发电量为9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1-5月份累计水力发电量为35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5月份核能发电量为2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1-5月份累计核能发电量为10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5月份风力发电量为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1-5月份累计风力发电量为1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8%;5月份太阳能发电量为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1-5月份累计太阳能发电量为3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
(时间:2018-6-14来源: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等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拟对原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进行调整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通知明确:
一、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与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混燃发电在内的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由地方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补贴资金问题。
二、已纳入和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
三、列入补助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发生变化或与现实不符时,需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变更,经批准后才可继续享受电价补助。
(时间:2018-6-15来源: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重庆市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拟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0174元
近日,重庆市物价局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
自2018年5月1日起,利用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等腾出的电价空间,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0174元,同步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0174元。本次电价调整执行范围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步执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同时降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0174元。
(时间:2018-6-19来源:重庆市物价局)
国家能源局发布5月份电力工业数据,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4%
国家能源局发布1-5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1-5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6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分产业看:
5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1-5月,第一产业用电量2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5月份,第二产业用电量40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1-5月,第二产业用电量18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5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8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3%;1-5月,第三产业用电量4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5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1-5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8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
(时间:2018-6-20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西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拟全面推进西藏电力市场化进程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复函》,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
《复函》中附带了《西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西藏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1、坚持推进厂网分开,今后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除抽水蓄能电站外不再参与电源建设,逐步实现厂网分开。2、完善农电管理体制,由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农电代管”向“农电直管”或由地方入股成立现代化的股份制企业转变。3、完善电网投融资体制,加快实现统一电网,具备条件的地区,试点推行增量配电网业务。4、理顺和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科学核定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5、逐步建立区内电力直接交易机制与跨省区电力交易机制。
(时间:2018-6-21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福建省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拟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0183元
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的要求,福建省物价局发布《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
自2018年5月1日起,利用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腾出的电价空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0.0183元,输配电价也降低相同幅度。《通知》中附带了各市区县的电价详表,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实施不同的电价方案。
(时间:2018-6-22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拟多渠道保障电煤供应确保电力稳发稳供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
1、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各产煤地区要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避免停产影响煤炭稳定供应,同时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的释放;2、做好电力稳发稳供,把全力组织电力生产放在第一位,提高高峰时段发供电能力,加强电力跨省区余缺互济;3、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加大力度组织认定供需两侧调峰资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4、落实煤炭库存管理制度,保障电煤供应,煤炭调入量较大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储煤措施,提高社会和电厂存煤能力。
(时间:2018-6-25来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本月重要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关于“09长电债”、“16长电01”、 “17长电01”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中诚信评估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维持“09长电债”、“16长电债”、“17长电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福能股份】:关于龙海港尾风电场建成投产的公告
公司投资建设的港尾风电场项目于2018年5月29日建成投产。该项目总投资约40,071万元,位于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隆教乡,共安装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16台,总装机容量40兆瓦。该项目已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获得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并网运行的批复。经初步估算,项目建成后,该风电场年均上网电量约0.92亿千瓦时,年平均发电销售收入约4,773.67万元(不含税)。
【桂冠电力】:关于广西宾阳马王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的广西宾阳马王风电场二期项目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大唐桂冠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容量为100MW,工程拟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本项目核准批复总投资为8.2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新能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
【大连热电】: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4月17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38万元。
【华能国际】: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9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3.80%。
【东方能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11.37万元(含税)。
【宝新能源】:关于2018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982,167.90万元,2018年1-5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77,616.00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达到20.93%。新增借款主要系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新增项目贷款所致,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范围。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内蒙华电】:关于和林发电厂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印发2018年分省煤电投产项目的通知》,公司所属和林发电厂一期项目中的1台60万千瓦级机组列入2018内蒙古自治区煤电投产项目名单,并移出2017年停建、缓建名单。根据内蒙古发改委的建议,和林发电厂一期项目的第二台机组将于2019年初投产,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的最终确定意见执行。
【桂东电力】:关于收到国海证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持有国海证券213,953,337股,根据国海证券2017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于今日收到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12,837,200.22元,所得款计入2018年投资收益。
【皖能电力】: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以现有股本1,790,395,9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股利。本次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1日。
【桂东电力】: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827,77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94,375.00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除权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18年6月12日。
【岷江水电】: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504,125,15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206,257.75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2日,除权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18年6月13日。
【哈投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哈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463,447股,累计增持金额21341.67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3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哈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796,83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9%。
【黔源电力】: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5,398,6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619,598.60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4日。
【中国核电】:承诺首发限售股解禁后暂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核集团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暂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中核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支持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市场预期,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自愿承诺自原限售股解禁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份,包括承诺不减持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若中核集团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福能股份】:关于子公司临时上网电价和天然气采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下发的相关通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的上网电价由2017年的0.5434元/千瓦时调整为0.5957元/千瓦时,天然气含税采购均价由2.86元/立方米调整为2.803元/立方米,价格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价格调整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天然气发电业务盈利能力,但鉴于2018年晋江气电发电指标转让替代政策尚未明确,对2018年经营情况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预测。
【天富能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根据该文件,对公司已完成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现拨付环保治理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公司收到该项资金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长江电力】:2018年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18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018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77.0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2623号文件精神执行。履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0:00时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公司预计合同的签订将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宁波热电】:关于签订热电联产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与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湖南津市高新区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本次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第一期项目投资约5亿元,建设周期为2年。该项目是宁波热电在湖南省的第一个能源类项目,项目的进一步落地将很大程度地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主营业盈利能力,预计不会对2018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华能水电】:发电机组投产公告
公司所属大华桥水电站首台1号机组(23万千瓦)于2018年6月9日顺利完成72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正式进入商业运行。大华桥水电站装机容量92万千瓦(4×23万千瓦),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39.18亿千瓦时。大华桥水电站首台机组的投产扩大了公司清洁能源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漳泽电力】:关于转让蒲州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公告
为加快处置低效火电资产,进一步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和优化资产质量,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公司拟将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目前受让方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完成之后蒲州发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同时预计将确认8.99亿元左右的转让利得。
【文山电力】: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8,526,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852,640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5日,除权日和红利发放日均为2018年6月19日。
【中国核电】:关于公司与俄罗斯核电建设出口公司签署重大战略框架合同的公告
2018年6月8日,公司和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在中国及俄罗斯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两份框架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深化公司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的战略合作,有助于推进公司在装机、资产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拓展国际市场培育国际化人才团队。
【申能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收到上海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回复》,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向申能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方案。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宝新能源】: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2017年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5,276,635.8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桂冠电力】: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8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聚源电力的议案。公司吸收合并聚源公司全部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桂冠电力】: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博达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8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博达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对其全资子公司聚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之后其法人实体注销,聚源公司所持有的博达公司100%股权由公司继承。公司将在完成对聚源公司的吸收合并之后,实施吸收合并博达公司全部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桂冠电力】:关于吸收合并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8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遵义桂冠风力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对其全资子公司四格公司实施吸收合并,之后其法人实体注销,四格公司所持有的博达公司100%股权由公司继承。公司将在完成对四格公司的吸收合并之后,实施吸收合并遵义公司全部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长江电力】: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5月23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0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60亿元。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国投电力】:关于国投北疆二期4号机组投产的公告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报告,二期工程4号机组(100万千瓦)于2018年6月14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入商业运行。国投北疆由国投电力、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按64%:34%:2%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负责建设和经营4×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桂冠电力】: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5月17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63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1亿元。
【川投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年度说明的公告
为维护川投能源作为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利益,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根据上述承诺内容,现将2017年度川投集团承诺履行情况说明如下:川投集团持有股权的清洁能源发电企业资产未达到川投集团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条件,暂不注入上市公司。火电行业目前发展情况及盈利情况均未发生显著改善,川投集团持有股权的火电企业注入不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川投集团将通过设立尼泊尔合资公司——川投国际尼泊尔水电联合开发公司投资建设尼泊尔马相迪河流域梯级水电站。
【中国核电】:关于江苏田湾核电站3号机组上网电价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江苏田湾核电站3号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 苏价工[2018]85号),江苏核电3号机组临时含税上网电价为0.401元/千瓦时。如国家出台新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上网电价自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穗恒运A】: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西昌电力】: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5月9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364,567,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59,862.50元。
【华能水电】: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5月17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0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0亿元。
【粤电力A】: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6股(其中A股4,451,875,986股,B股798,4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
【湖南发展】: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的公告
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发展集团持有的98,000,000股公司股票触及平仓线,占湖南发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18%,占公司总股本的21.11%。湖南发展集团已采取积极措施,以持有的3亿元存单作为贷款的补充保证金而避免出现平仓风险。湖南发展集团认为,上述质押股份虽已触及平仓线,但不会对其持有的股份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漳泽电力】: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同煤集团已办理完成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权总计161,750,000股,占其所持有比例的19.15%。目前,同煤集团持有公司股票844,653,6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45%,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8,2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4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7%。
【红阳能源】: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1,408,93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454,982.85元。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7日,除权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18年6月28日。
【长源电力】:关于所属子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有关事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风电申报的“广水中华山风电场49.5MW工程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名单,同时暂停公司控股子公司生物质公司所有的“国电长源荆门掇刀秸秆、稻壳气化工业示范10.8MW生物质发电工程”的补贴拨付。此次国家财政部等部门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发布,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国投电力】:关于国投北疆二期3号机组投产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投北疆二期工程3号机组(100万千瓦)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入商业运行。国投北疆由本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按64%:34%:2%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负责建设和经营4×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内蒙华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电力联合华能投资,在过去的六个月内共同对公司进行增持,于2018年6月21日增持完毕。本次增持前,华能投资不持有公司股份,增持后持有公司17,159,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55%。本次增持前,北方电力持有公司股份3,289,093,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3%,增持后持有公司3,305,473,8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91%。
【漳泽电力】: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同煤集团于2018年6月22日增持公司股票2,057,300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846,710,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2%,并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涪陵电力】: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与关联方宁夏电力和浙江电力分别签署宁夏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和浙江电力电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宁夏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在6年合同期内分享项目效益约11,554万元,浙江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在9年合同期内分享项目效益约104,617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情形。
【宁波热电】:关于出售部分长江电力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截止2018年6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共计减持长江电力5,063,000股,成交金额约为8,401.79万元,目前尚持有长江电力股票数为4,000,863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共计减持长江电力2,868,200股,成交金额约为4,767.35万元,目前尚持有长江电力股票数为3,571,800股。据初步测算,本次减持长江电力共计获得投资收益约为3,121.56万元,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利润影响约为2,341.17万元人民币。
证券研究报告:6月电力行业月报:高温助供需关系加速改善,清洁能源出力不足火电显著受益
对外发布时间:2018年7月2日
研究报告评级:维持“看好”
报告发布机构:长江证券研究所
参与人员信息:
张韦华 SAC编号:S0490517080003 邮箱:zhangwh1@cj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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