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何昱璞)8月17日,新日恒力(600165)公告称,因年报“变脸”、前后变动原因不一致,4名年报披露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上交所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高小平、财务总监陈瑞、董秘赵丽莉、独立董事李宗义4名高管予以监管关注。
据悉,新日恒力于1月31日披露 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7 年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万元至2300万元之间。随后,4月12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3万元。上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和业绩预测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预告的业绩与实际业绩状况出现偏差,差异金额为1523万元,差异幅度达66.22%,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同时,公司直至4月1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信息披露明显滞后。
对于年报业绩“变脸”,公司称系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处置金属制品相关资产收益有误,未考虑过渡期损益的归属问题,少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00万元。但公司5月23日披露公告称,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本期营业外收入中“处置金属制品业务过渡期损益”表述有误,修订为“处置金属制品业务收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际产生的损益为-1,875万元。由交易对方承担。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并非少计处置金属制品业务的过渡期损益,而是处置金属制品的业务收益,公司关于业绩更正的原因披露不准确,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
上交所认为,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不审慎,且未及时更正,业绩更正原因前后披露不一致,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新日恒力时任董事长高小平、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瑞、董事会秘书赵丽莉、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宗义予以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