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ST新梅
拟出售部分房产“补血”
□本报记者 吴科任

  □本报记者 吴科任 

  

  ST新梅9月3日晚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拟对外销售新梅大厦部分房产,对外销售新梅大厦第101、102、201、301、401、1301、1901、2001室产权,建筑面积共7118.15平方米。经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等房产的评估值为120亿元,评估单价约1.69万元/平方米。

  根据公告,上述拟出售房产为ST新梅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资产。

  公司表示,上述出售房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现金流,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出售完成,初步预计将为子公司至少增加约3500万元的净利润,将对公司2018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该部分收益将继续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ST新梅的主业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房产销售和物业租赁。财报显示,公司2018年上半年业绩不佳,营业收入为2070万元,同比下降3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11万元,同比下降108.38%。

  据了解,ST新梅去年6月6日重新恢复上市交易。截至9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区间下跌45.76%。公告显示,ST新梅此前暂停上市主要由于前期公司控制权之争未能有效化解。公司控制权之争始于2013年11月,历时近3年。原第一大股东兴盛集团、公司与上海开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因此进行了一系列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生产经营停滞,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