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业周报
中国金属矿业经济研究院 2018年第35期
一、政策和市场动态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意味着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领域的污染防治法已全部齐备。
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土壤污染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土壤污染风险管理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使用(但未提及基金如何建立)、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等等。
土壤污染防治法延续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对,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界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行业企业: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原油储运管道设施、加油站、尾矿库等。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者需对土壤修复支付高昂的费用。预计待蓝天保卫战“收宫”后,我国将逐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发改委称下一阶段重点投资西部地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上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介绍西部大开发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特别指出,要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创新投资和运营机制,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西部地区大多数的镇和绝大多数的乡都缺少污水处理,这是发改委下一阶段投资的重点。
环境部发文深化放管服 禁一刀切 促生态效益显著的PPP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激发有效投资空间,创造公平营商环境,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截止到8月31日,中国环保上市公司的2018年上半年中报基本披露完毕,北极星环保网整理并分析了102家A股主营上市环保公司。
从总量来看,102家环保企业的营业总收入一共是1667.35亿元,78家企业的营业总收入比较去年有不同程度增长,正增长比率超过100%的企业分别有:城投控股的193.05%;中持股份的191.35%;再升科技的154.80%;清水源的149.11%;京蓝科技的135.19%;岭南园林的111.91%;博世科的107.84%。
三聚环保以102.34亿元人民币继续高居榜首,但相较去年下降了15.32%,排在第二的亿利洁能营业总收入相比去年增长了26.88%,达到91.38亿元,净利润增长率也超过了50%。营业总收入前五位另外3家分别是:智慧能源;深圳能源;东方园林。
二、行业企业动态
30亿现金注入东方园林 农银投资 “入股还债”
3个月前因发债失利而受到严重影响的东方园林,自上周成功发债12亿后,近日又与农银投资达成30亿债转股的合作协议。
根据公告的方案,农银投资将出资30亿元,持有东方园林全资子公司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不超过49%的股权,并且将以现金形式注入。和以往先有债再有股的债转股模式不同,农银投资则是现金投资企业股权。据悉,30亿元资金可能用于偿还环保公司或上市公司债务,目前东方园林与农银投资只是签署了初步的战略合作协议,虽然当前公告并没有约定资金用途,以及偿还什么债务,但不排除后续具体的方案中有所体现。
吴越 中国金属矿业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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