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收贡献超两成来自关联交易 江苏阳光回复问询

营收贡献超两成来自关联交易 江苏阳光回复问询
2018年09月10日 23:19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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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9月10日消息,江苏阳光今日回复上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问询。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江苏阳光,针对公司销售客户阳光服饰的股权变化及实际控制权情况做出详细披露。

  据悉,江苏阳光向阳光服饰销售金额合计2.57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4.32%;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为2.54 亿元,占应收账款比重 60.60%。2018 年5月,江苏阳光回复上交所所问询函时表示,在股权、人员等 方面,公司及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与阳光服饰不存在关联关系。后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阳光服饰的控股股东于 2018年8月7日变更为阳光集团,但公司未就上述变动及关联关系情况予以披露。

  江苏阳光表示,2012 年公司在出售阳光服饰股权之前,阳光服饰的股东情况为本公司持股 75%, 香港东升有限公司、依时有限公司 Y.Z.I.T.Inc 和奇恩特有限公司 C.N.TEAM LTD 分 别持股 11.20%,7.83%,5.97%,阳光服饰实际控制人为陆克平先生。

  另外,江苏阳光表示,在公司2012年将阳光服饰转让之后,阳光服饰与本公司在股权和实际控制人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因阳光服饰仍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采购面料、毛纺、电、汽等,是本公司第一大销售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实质重于形式,阳光服饰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交易仍视为关联交易, 本公司自 2012 年以来一直将与阳光服饰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2018年8月,阳光服饰的控股股东变成阳光集团之后,阳光服饰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本公司与阳光服饰 2018 年度的交易已按照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和 披露,并经 2018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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