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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有息债务达119.42亿元 存流动性危机

赵黎昀 · 2018-09-19 14:01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因近期频繁公告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豫联集团”)持股遭冻结情况,加之半年报透露公司负债率高企等问题,中孚实业(600595)近日遭到交易所问询。

9月19日,公司回复问询称,目前有息债务达119.42亿元。由于上半年公司总体融资规模减少,已陷入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局面。

有息债务达119.42亿元

中孚实业2018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5.68%,流动比率为0.47,速动比率为 0.33,期末的短期借款为4.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9.59亿元,长期借款为59.73 亿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长期和短期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及其财务费用情况,及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保证财务安全稳定的具体措施安排。

中孚实业19日回函表示,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有息债务共计119.42亿元,发生财务费用5.18亿元。

关于应对方式,中孚实业表示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50.76亿元,主要为存货15.15亿,货币资金13.78亿,应收帐款7.78亿,预付帐款7.6亿。必要时可以通过上述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半年报显示,中孚实业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37.49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34.62%,金额较大,而应付账款的余额仅为19.91亿元。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通过票据方式结算的主要供应商情况以及选择票据支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说明公司应付账款的信用期情况,采用票据支付相比于赊账方式对公司资金压力的影响。

中孚实业称,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37.49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22.8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7.46亿元、信用证期末余额7.20亿元,主要供应商为公司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及外部供应商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密市丰鑫销售有限公司、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同区域、同行业大量采用应付票据支付,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应付账款信用期通常在一个月左右,而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或半年,且可通过银行进行承兑,对于供应商而言资金周转能力更强,对于公司而言可以延长支付时间,缓解公司支付压力。

近年来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的中孚实业,2018年中期实现营业收入69.33亿元,同比增长19.5%;净利润亏损2.32亿元,同比大幅下滑达459.25%。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同行业情况、公司自身产品价格及各项成本补充披露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

中孚实业回复称,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年产13万吨高精度铝板带冷轧项目和中孚特铝项目于2017年底转固,上年同期产品收入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本期产品收入在营业收入科目核算。而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受冬季错峰生产影响,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远高于同期铝价涨幅。

公司表示,由于2017年采暖季期间实行错峰生产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同时电解铝产能恢复时电解槽需要陆续启动,因此公司2018年上半年电解铝产量较去年同期减少5.43万吨,碳素产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74万吨,同时公司利用限产期间对停运的部分电解槽和中孚电力部分机组提前大修,单位固定成本上升。2018年1-6月主要原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其中氧化铝、原煤、阳极碳块均价分别上升了9.10%、12.2%、14.36%,而长江铝锭价涨幅仅为5.95%。

陷流动性危机

近期,中孚实业控股股东豫联集团连续公告持股遭冻结情况,引发监管层关注。上交所表示,

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豫联投资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质押股份资金用途、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及相关还款的具体措施与安排。

中孚实业表示,截至目前,豫联集团共持有上市公司10.8亿股,占总股本的55.06%,其中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99.94%,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02%。此外,豫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豫联投资”)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03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8%,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58%。上述质押股份的资金主要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或补充股东流动资金。

截止目前,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44.1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0%;豫联投资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43.10%,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目前的持股比例及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判断,暂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上述质押融资业务豫联集团及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融资方进行商讨解决的方式及方法。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结构,加大对铝精深加工产品的结构调整,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为公司还款提供保障;如有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将适时减持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或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等方式用于保障偿还上述质押融资借款。

中孚实业半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1.7亿元,比去年期末10.43亿元减少 83.69%,主要是偿还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暂借款所致。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偿还豫联集团暂借款的金额,是否是到期偿还,同时偿还暂借款对公司的资金压力情况及公司的替代融资渠道。

中孚实业表示,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决议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截至2017年12月末公司向豫联集团暂借款余额5.72亿元。2018年上半年,公司偿还豫联集团暂借款5.7亿元,均为依据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按期偿还。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向豫联集团暂借款余额为154万元。

2018年2月,公司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豫联投资参与完成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募集12.5亿人民币,但受金融政策、行业形势、环保政策加压等影响,上半年公司总体融资规模减少,资金流动性紧张,目前公司正积极多方寻找融资渠道以解决上述问题。

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同时,中孚实业却存在大笔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上交所关注到,中孚实业对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担保,且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非关联方。因此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被担保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具体关系以及公司为其进行担保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各公司期末的担保余额;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包括最近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资产负债率情况;被担保对象的股权结构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披露至国资或自然人层面);是否存在被担保方业绩不佳或资金紧张导致不能偿还到期负债而使得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等。

此外,中孚实业对联营企业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黄河河洛”)存在本息共计1.69亿元的借款,账龄在5年以上,而黄河河洛存在超额亏损情况。同时公司对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丰煤业”)存在本息共9027.76万元的借款,账龄在4-5年,同时公司还对其提供担保。

上交所要求中孚实业对黄河河洛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占比、历年分红等情况、公司与金丰煤业的关系,公司对其提供借款的背景及商业合理性进行披露,并要求说明两公司是否存在不能偿还借款的可能,上述其他应收款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

中孚实业在回函中称,上述各公司主要为本公司供应商或互保方,公司在执行对外担保前后均有完善的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黄河水务目前未能偿还借款,主要是由于前期对外供水量尚未达到设计产量,目前黄河水务已与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水合同,待其近期投产后将由黄河水务提供供水服务。按其供水量3000万吨/年计算,黄河水务将会有可观的现金流用于还款。公司对黄河水务的应收款收回不存在风险,因此按照可收回性对黄河水务提取1%减值。

而金丰煤业长期为公司供煤,属于长期稳定供应商,在煤炭市场供应紧张时,优先为公司供应煤炭,并数次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13年受煤炭行业不景气影响,金丰煤业临时资金紧张,向公司借款0.6亿元,同时签订了借款合同,累计核算借款利息3027.76万元。基于金丰煤业为公司长期供应商、担保方,主营为煤炭,考虑到煤炭行业持续向好的趋势,金丰煤业未来不存在不能偿还借款的可能,因此公司按照可收回性对金丰煤业提取1%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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