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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化审议聘任大华为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等议案遭3名董事投反对票

出处: 作者:刘凤茹 网编:董亮 2018-09-2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9月28日晚间,ST生化(000403)发布公告称,在审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等议案时,公司3名董事投下反对票。

公告显示,ST生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据了解,ST生化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的聘任期限已满。ST生化称,公司对2018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证和筛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经综合评估认为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计为8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不含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不含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根据ST生化披露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显示,4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罗军、郑毅和独立董事刘书锦表决结果均为反对。对于反对的原因,罗军和郑毅均表示,2018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此次董事会议案相冲突。刘书锦进一步指出,2018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8年6月29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7月25日,ST生化公告了《关于深交所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时隔仅两月,9月28日本届董事会(第七届)突然讨论对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支付报酬的议案,议案理由存在虚假和误导性陈述,议案的提出纯属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所致,存在严重不当情形,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ST生化在公告中称,此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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