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23讯 近日,北京乐天佳创科技有限公司因在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被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连开三张罚单,被罚款总计1.5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463、464号、4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 年 6 月 28 日,执法人员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驼房营村1016-34、36、40、41 地块项目工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乐天佳创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三台液压挖掘机(型号分别为PC300-7、DHSOW-7、PC300-7)在工作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烟度值超过林格曼 1 级〔《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184-2013》规定:非道路用柴油机械在任何状态下(含自由加速)均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都不超过林格曼 1 级〕。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总计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