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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孜拟斥资9.76亿元入主宏达新材

王一鸣 · 2018-10-31 21:35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主营为高温硅橡胶材料的宏达新材(002211)将迎来新东家。

10月31日晚间,宏达新材披露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伟伦投资的通知,伟伦投资与上海鸿孜于10月31日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该事项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等事宜。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伟伦投资已与上海鸿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鸿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伟伦投资所持有的1.22亿股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8元/股(即总价9.76亿元)。同时,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中尚有6000万股存在质押,交易双方已对解除质押事宜在协议中作出了相关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宏达新材10月31日收盘价4.62元/股,本次股权转让价要高出二级市场约73%。

据了解,截至公告日,伟伦投资持有公司1.6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1%,朱德洪持有伟伦投资51.18%的股份,朱德洪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今年6月26日,伟伦投资已曾与上海鸿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约定上海鸿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伟伦投资所持有的1.1亿股公司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10元/股。

对于本次转让相较之前出现的变化,宏达新材表示,本次交易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对应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均有变化,其主要原因系《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签订后资本市场环境出现了一定变化,交易双方基于进一步友好协商予以调整确定了最终的股份转让数量及价格。

在本次股份转让后,上海鸿孜将持有宏达新材1.22亿股股份(股本占比28.23%),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鸿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上海鸿孜的实际控制人杨鑫。

对于上市公司的后续安排,上海鸿孜方面表示,截至公告日,无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负债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是,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如果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筹划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届时,上海鸿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

据披露,上海鸿孜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子、通讯产品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实际控制人为杨鑫。

10月24日披露的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宏达新材实现营业收入8.43亿元,同比增长23.88%;同期实现净利润1463.50万元,同比下降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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