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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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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司
拟修改公司章程或回购预案
□本报记者 杨洁

  □本报记者 杨洁 

  

  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定修订引发关注。多家上市公司顺势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回购的相关条款,有的公司则调整已发布的回购预案。

  10月31日晚,TCL集团公告称,公司收到董事长李东生的临时提案,拟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包括在允许收购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形中,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此外,顺络电子、格力地产、康缘药业、凤凰股份、浙江龙盛、众合科技等公司近日均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回购股份的条款进行修订。

  此次公司法修订,将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在原基础上增改了3条: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此外,多家上市公司调整了已发布的回购方案,增强回购力度或调整回购股份用途。

  10月31日晚,山鼎设计公告调整股份回购用途,在原回购方案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调整后,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部分用于库存股,具体比例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

  而新湖中宝将拟回购金额由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1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15亿元;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为“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部分用于库存股”。兴业矿业拟将回购股份的金额由“不超过3.4亿元”调整为“不超过5.1亿元”;拟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调整为“拟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部分用于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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