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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诉亿晶光电已获南京中院立案
0人浏览 2018-11-02 10:47


同花顺维权律师已经收到南京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股民索赔正式立案

        近日,同花顺维权律师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本次起诉共有21位投资者,经过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正在等待开庭。早前本案管辖权有较大争议,目前已经确定该案由宁波中院移交南京中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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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受顶格处罚,股权转让事项进展缓慢

        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晶光电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 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6年12月27日,深证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合作框架协议》,时隔一年多,终于在今年2月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继续推进股权转让。其中,第一期标的(89287992股) 的转让款,调整为14.25亿元已完成过户。第二期标的(145983862股) 的转让款调整为13.25亿元。但直至今日,第二期转让仍未完成。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律师初步认定的索赔条件为:

  1、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投资者维权途径

  目前同花顺维权平台已开展关于亿晶光电的索赔案件征集事宜。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维权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

  登记后,律师将根据您的对账单进行计算索赔金额后,会与您进行联系。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索赔相关咨询:

QQ:2036491662 同花顺小维

邮箱:weiquan@myhexin.com

客服电话:0571-56965700

微信:181-5714-0209(工作时间: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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