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所等4宗案件受到行政处罚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浦泓毅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月2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证监会没收其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270万元罚款;中新融鑫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内交易案;罗平锌电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公司被罚款60万元;还有大通期货违规向股东借款案。

  在上述案件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存在未按要求执行货币资金函证程序等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的行为,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中新融鑫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累计增持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交易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罗平锌电未按规定披露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情况,未按规定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及相关子公司被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大通期货违规向其股东工大集团、工大风投借款5500万元,构成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