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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经营未达预期 赫美集团下调臻乔时装等收购价

出处: 作者:崔启斌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11-15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高萍)继终止与韬蕴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合作后,赫美集团(002356)对子公司一年前收购的四家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股权比例等进行了调整。11月15日晚间,赫美集团发布公告称,因收购标的公司第二笔股权转让款5亿元筹措难度增加,加之标的公司经营未达预期,赫美集团调低2017年10月收购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乔时装”)等四家公司股权的价格,并取消业绩承诺等。

据了解,赫美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于2017年10月12日与彩虹时代概念有限公司、澳门彩虹实业有限公司、彩虹概念有限公司以及权星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星商业”)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赫美商业以8亿元的交易价格现金收购臻乔时装、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深圳”)、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彩拓展”)及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珠海”)四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各80%股权。另外,基于对赫美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交易对方之一的权星商业承诺拟在收到上述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后六个月内,购买市值不低于3亿元的赫美集团股票。

截至目前,赫美商业已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3亿元,权星商业完成价值3亿元的赫美集团股票购买,标的公司已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赫美商业尚未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5亿元。

赫美集团在11月15日晚间披露的公告中表示,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赫美商业与本次交易对方就原协议进行了调整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股权收购比例以及业绩承诺等事宜进行了调整,约定赫美商业以4.8亿元的交易价格现金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

对于上述调整,赫美集团表示,2018年,公司资金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环境影响,收购标的公司第二笔股权转让款5亿元筹措难度增加,加之标的公司经营未达预期。因此,经交易各方协商,决定以标的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调低交易对价。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调整取消了交易方业绩承诺。根据2017年10月16日赫美集团披露的公告,交易方曾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至2020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6900万元、9660万元、13524万元。三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30084万元。不过,该承诺最终取消。

而从最新的财务数据来看,标的业绩确实不容乐观。赫美集团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标的公司中有三家公司在今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2018年1-9月,臻乔时装、彩虹深圳、盈彩拓展、彩虹珠海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825.7万元、-561.57万元、523.42万元以及-22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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