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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生门”? 三峡新材子公司被诉违约 却反告对方诈骗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2-10 20:15:48

被诉4个月后,三峡新材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反告起诉方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实习编辑 徐斐    

三峡新材(600293,SH)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被诉一案,最新出现反转。

今年8月,三峡新材曾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恒波于2018年8月9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3个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案件原告分别为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邮)、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普泰),案由为合同纠纷,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1.5亿元。中邮普泰是由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的国有大型商贸企业。

据三峡新材12月9日披露的案件最新进展,深圳恒波依法应诉,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该案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深圳恒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北京中邮、中邮普泰对深圳恒波的起诉。

涉及金额约1.5亿

被诉4个月后,深圳恒波反告起诉方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今年8月9日,深圳恒波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3个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原告为北京中邮、中邮普泰,案由为合同纠纷,诉讼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5亿元。

原告方面诉称:原告(需方)与深圳恒波(供方)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由深圳恒波向原告供货(手机),质量标准为“原厂全新”,交货方式为供方分批次/一次性发货至指定物流仓鸿讯物流有限公司(中邮普泰及北京中邮关联公司),原告已签收,并已支付相关货款。但原告在对外转售部分产品后,发现剩余尚未售出产品与合同约定应由深圳恒波交付的标的物完全不符。原告方面认为,深圳恒波未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同时向法院要求,判决深圳恒波返还货款合计金额约1.5亿元。

彼时,深圳恒波称,在得知案件后,与北京中邮、中邮普泰等积极沟通,为避免案件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深圳恒波主动向原告提供了部分物业作为保障。

如今,深圳恒波对该案有了不一样的看法。三峡新材在12月9日的公告中披露,深圳恒波依法应诉,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而该案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深圳恒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裁定内容认定,本案在审理中,深圳恒波主张本案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认为,该案涉嫌犯罪,决定将该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裁定驳回原告对深圳恒波的起诉。

中邮普泰为诺基亚等的重要分销商

从被诉违约到反诉诈骗,深圳恒波与北京中邮、中邮普泰的合同纠纷让人一头雾水。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中邮是中邮普泰的全资子公司。中邮普泰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是由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的国有大型商贸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天津、上海、重庆、辽宁等省市设有数十家分、子公司,且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具体业务方面,中邮普泰多年来一直是诺基亚、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夏新等手机品牌最重要的全国分销商,是中国移动重要的手机定制平台合作伙伴,与中国联通合作建设专营店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中邮普泰投资的一些公司处于注销状态,而北京中邮部分分支机构也处于注销状态。

中国裁判文书网还披露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8月中旬下发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其中提道,“原告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31日立案。原告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七日内未缴纳诉讼费,亦未向本院书面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本院依法按撤诉处理。”

12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了三峡新材证券部,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根据裁定书内容披露的,都在公告里。”记者拨打中邮普泰官网中的公开电话,但未能联系上相关人士就该事获得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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