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期货交割区域将扩至全国

2018-12-14 17:33: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上证报讯(记者 宋薇萍)大商所12月14日发布通知,修改玉米集团交割相关规则,玉米期货交割区域将通过集团交割方式,由东北四省区扩大至全国主要产销区。修改后的规则自C2001起正式实施。

  据通知,此次修改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等规则,主要修改内容是通过集团交割方式,将玉米期货交割区域扩大到全国主要产销区,对于非东北地区的厂库仓单,仓单持有人可以选择在非东北地区,也可以选择在东北提货。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东北地区分库采用固定升贴水,非东北地区分库采用动态升贴水,解决东北基准地和其他区域之间价差不稳定的问题。

  二是客户持有非东北区域的某个分库的厂库仓单时,有提货地点选择权,如果认为升贴水不合理,或不希望在非东北地区提货,可选择在东北地区唯一的指定仓库提货,东北提货地点的确定性高。

  三是非东北地区分库只能开具厂库仓单,解决高温高湿等导致的非东北地区在库玉米质量易变的问题。

  据了解,2016年以来,大商所通过集团化交割方式,逐步将交割区域由辽宁的港口地区扩大至东北四省区,目前已在东北地区设立集团交割仓库11家,分库12家。截至目前,集团交割仓库注册仓单量占比超过60%。玉米集团交割仓库的东北分库便利了产地客户交割,降低了交割成本,提高了交割效率,对稳定产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服务了玉米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集团交割有利于提升企业运用玉米期货管理经营风险的效果,目前已有20多家行业龙头企业成为或正在申请成为集团交割库,这些企业的玉米经营量约占全国的50%。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将玉米期货交割区域扩大至华北黄淮、华南、西部等主要产销地,更加便利当地企业的交割及套期保值,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商所充分考虑当地的存储条件、地区价差波动、客户提货便利性等因素,对集团交割相关规则进行了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