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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股权久难完成 成都路桥大股东宏义嘉华再与李勤签补充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2-14 22:07:28

今日(12月14日)晚间,成都路桥披露,宏义嘉华方面再与李勤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公司披露,目前李勤方面所转让的股权存在尚未解除限制的情形。

每经记者 靳水平    每经编辑 张海妮    

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自受让原股东郑渝力方面1.23亿股,成为成都路桥(002628,SZ)的控股股东后,其与李勤方面的股权收购进展也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不过,宏义嘉华收购李勤方面的股权目前尚未最终完成。今日(12月14日)晚间,成都路桥披露,宏义嘉华方面再与李勤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公司披露,目前李勤方面所转让的股权存在尚未解除限制的情形。

宏义嘉华继今年6月13日、9月13日与李勤方面签订股份收购协议后,双方再次于12月13日签订补充协议。

今年1月16日,成都路桥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郑渝力、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力)、李勤、宏义嘉华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郑渝力、道诚力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23亿股转让给宏义嘉华;自然人李勤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87万股也转让给宏义嘉华。

8月6日,宏义嘉华收购郑渝力方面的1.23亿股成都路桥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其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但获得李勤所持股份,就没那么顺利。6月13日,宏义嘉华与李勤签署了《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与李勤之间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双方着重对股份收购价款及约定支付方式进行确定。

时隔三个月后,李勤方面再次与宏义嘉华签订《补充协议(二)》,主要是对股份交割时间做出修改。其中指出,标的股份中仍存在融资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形的,双方应当尽最大努力确保于3个月内尽快予以解除。又过了三个月,不得已再次延期。

成都路桥实控人变为达州商人刘峙宏,后者也出任公司董事长。易主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后,本月初,成都路桥在深交所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15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首次授予价格为2.51元/股。激励计划(草案)显示,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7.37亿股的3.59%。其中首次授予2495万股,预留155万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成都路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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