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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第一大股东申请涉诉前行为保全

唐强 · 2019-01-04 11:39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1月3日晚间,西藏发展(000752)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1月2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堆龙德庆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根据相关文件显示,堆龙德庆法院受理了李敏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李敏作为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9日向该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禁止被申请人西藏发展实施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时,李敏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分公司投诉讼保全责任险,投保担保金额500万元。

堆龙德庆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李敏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应当予以支持。依照相关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西藏发展实施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行为保全。

回溯到2018年12月25日,西藏发展曾召开当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核心议题则是完善董事会架构,即增补一位非独立董事和一位独立董事。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针对空出的两大董事席位,西藏发展前两大股东马淑芬与天易隆兴争夺,双方均提出各自候选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7月,马淑芬方面已成功取得两个非独立董事席位,此番其之女李敏更是亲上前线参与补增。若能够全部拿下,那么马淑芬方面将占据4席董事位。但在经历了多轮互搏之后,最终由天易隆兴所提名的两位候选人当选,而华融渝富已受托承接其表决权、提名权等权力,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渝富)正式进驻西藏发展。

目前,西藏发展的股权分散,第一大股东马淑芬及一致行动人李敏共计持有该公司约3176万股,持股比例为12.04%。此外,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持有西藏发展2809万股,持股比例为10.65%;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国资)和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分别持有西藏发展7.3%和5%的股权。

2018年11月22日,西藏发展曾发布公告,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2809.96万股的表决权,委托给华融渝富,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65%。

据公告披露,天易隆兴愿意将持有西藏发展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委托给华融渝富,是为了让华融入主西藏发展,推动西藏发展债务问题的解决进程。

华融渝富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西藏发展债务负担十分严重,华融渝富希望协调利用中国华融整体的优势资源,支持西藏发展债务的解决和重组,推动西藏发展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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