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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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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高估值风险未讲透
博威合金并购案遭二次问询

2019-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陈碧玉 ○编辑 邵好

针对博威合金并购案,1月14日,上交所向公司下发二次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六大问题进一步说明,并做好标的资产高估值的风险提示。

2018年12月24日,博威合金发布收购方案,拟以9.9亿元的价格收购博德高科100%股权,其中4.95亿元为现金支付,其余对价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博威集团、金石投资等对象支付,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07元/股,合计发行股份数约7001.41万股。

然而,博德高科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旗下公司,其他多名交易对方也与博威集团关系甚密,例如,金石投资为博威集团控股子公司,隽瑞投资过往12个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群系上市公司监事,乾浚投资过往12个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谢虹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识才之女。

方案发布后引起市场关注。针对该预案中存在的疑点,上交所于2019年1月4日发出问询函,就资产收购的必要性、交易作价合理性、全部现金支付给控股股东、资金来源、交易标的经营情况、交易标的所面临的风险、专利纠纷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实际控制人之女的锁定期安排等八大疑点,要求公司在1月11日前作出明确答复。

1月14日晚间,博威合金就上述问询函作出回复。然而,上交所监管人员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审查时,很快发现了新疑点,并发出二次问询函。

在二次问询函中,上交所提出六大问题,包括标的资产估值短期大幅增加、业绩承诺较高、预估业绩对BK公司的技术依赖较大、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的预估价值差异、海外销售高占比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以及临时变更交易对方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等,要求博威合金结合标的资产的经营状况及预期合理性作出合理解释,并要求财务股份发表意见,充分为投资者提示风险。

按规定,博威合金需在1月21日之前回复问询,并对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届时能否交出满意答卷,仍需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