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控收上交所监管函 要求董事会确保年报工作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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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19:20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APP讯(记者 张玉洁)*ST富控(600634)1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下称监管函)。上交所指出,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公司相关资产也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且由于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因此要求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及时合规信批。
监管函指出,自2018年10月以来,公司董事长辞职,两任董事会秘书和两任财务总监辞职。要求公司结合自身规范运作情况,核实短期内前述公司高管辞职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影响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正常履职的事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公司前期存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等情况,内部管理存在缺陷。上交所要求公司进一步自查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和各级子公司的公章、财务用章等的管理制度并对外披露。同时,严格管控对外借贷、对外担保等事项,明确上市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信用管理。
上交所同时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决策重大事项时,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论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公司2018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会应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核实导致2017年度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是否已经完全消除,审慎评估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披露相关核实情况及存在的相关风险。
此外,上交所要求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2018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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