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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出让股权迟迟未得交易价款 广电电气控股股东溢价五成等额回收股权

赵黎昀 · 2019-01-15 21:53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三年前卖出的股份,广电电气(601616)控股股东又等价回购了回来。

溢价五成收购股权

1月15日晚间广电电气公告称,公司当天收到控股股东新余旻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旻杰投资 ”)及实际控制人赵淑文发来的通知称,14日深圳华信同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信同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上市公司8222万股给旻杰投资,占总股本的8.79%。

本次权益变动前,旻杰投资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3%,赵淑文持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8%,二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6亿股,占总股本的16.71%。本次权益变动后,旻杰投资直接持股比例上升为22.82%,与赵淑文合计持股比例上升至25.5%。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在此前,华信同行于2018年8月21日将其持有的广电电气4678万股(占广电电气总股本的5%)转让给高云涛,并于2018年8月23日完成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信同行不再持有广电电气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高云涛仍持有广电电气4678万股股份。华信同学在未来12个月内也暂无增加或继续减少广电电气股份的具体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8222万股的转让价款为6元/股,交易金额达4.93亿元。而截至1月15日下午收盘,广电电气报收4.06元/股,本次交易价格溢价近50%。

三年前出让股等价回收

旻杰投资本次高溢价收购,实际上是等价回购了三年前出让的股份。

公告中明确,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解决华信同行与旻杰投资于2015年10月2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下称 《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支付事宜,结清双方在该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作出的安排。

据2015年10月21日广电电气公告,公司股票当年8月24日因旻杰投资正在筹划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停牌,其后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情况说明暨复牌公告》,旻杰投资正与柏宜照明(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柏宜照明”)就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磋商,转让股份比例约占广电电气总股本的10%-15%左右。

当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旻杰投资的通知,旻杰投资与柏宜照明在转让价格等相关协议条款上的分歧未能达成一致而宣告终止。同时旻杰投资与华信同行达成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广电电气的1.29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13.82%)转让给华信同行。本次转让后,旻杰投资持股比例下降为14.07%。

根据彼时公告,双方交易的每股转让价格也为6元/股,合计转让价款7.74亿元。转让完成后,华信同行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相差无几。

不过,这笔交易价款,旻杰投资却迟迟未能收到。

时隔三年后,2019年1月14日,华信同行与旻杰投资、高云涛签署相关协议称,在高云涛将其所持广电电气2%股份质押给旻杰投资,且华信同行将其所持有的广电电气8.79%股份过户至旻杰投资名下之后,华信同行无需履行《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付款义务,旻杰投资亦无需向华信同行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结清,但华信同行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所约定的对旻杰投资的“补偿金”支付义务除外。

公告称,补偿金将由华信同行委托高云涛从高云涛后续减持所持广电电气股份所得金额中向旻杰投资支付,高云涛同意质押广电电气2%股份对此补偿金的支付承担担保责任。

虽然时隔三年的两次交易中,广电电气股权作价均为6元/股,但公司股价的实际表现确已今时不同往日。

2015年10月20日,广电电气最高报每股6.03元,此后公司股价节节攀升,至当年12月达到9.13元/股的高位。而2018年,公司股价自年初跌破4元/股后,一度跌至2.75元/股的低点,直到2019年后,该公司股价经历连续三个涨停板,四个交易日累计近37%的大幅上涨后,才重回到4元/股的阵营。

这期间,广电电气还曾在2016年、2018年进行了10派0.5元、10派0.2元的分红,另有两次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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