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16永泰01”违约,恒大人寿持5000万“踩雷”

永泰能源表示,将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结合资产出售等措施,在债委会统一安排下,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3月22日,深受债务危机影响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600157.SH)公告称,因正处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债务重组关键期,无法偿还“16永泰01”本金,经与持有人充分沟通与协商后,签订《“16永泰01”展期兑付和解协议》。

据了解,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人寿”)持有永泰能源所发行的“17永泰能源CP004”本金0.9亿元、“16永泰01”本金0.5亿元、“16永泰02”本金1.45亿元。目前,“17永泰能源CP004”、“16永泰01”均发生实质性违约,“16永泰02”将于2019年5月19日到期。

2018年7月,上海清算所公告称,未收到永泰能源发行的“17永泰能源CP004”付息兑付资金,永泰能源流动性风险暴露于众,对此,永泰能源也坦言,因 “17 永泰能源 CP004”未能按期兑付,“公司直接融资功能丧失,形成流动性困难”。

首次“爆雷”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永泰能源债券违约事项连连发生。债务问题发生后,永泰能源也采取处置公司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债务重组等多项措施。

再来看此次的“16永泰01”解决方案。首先,将到期兑付日后展期三年,即顺延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本金分年兑付, 2020 年 3 月 30 日兑付本金的 10%;2021 年 3 月 30 日兑付本金的 20%;2022 年 3 月 30 日兑付本金的 70%。

展期期间的利率,将以债权人持有的“16 永泰 01”的剩余本金为计算依据,按 4.75%/年的利率计算,计息规则不变,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为每年的 3 月 30 日。

同时,永泰能源表示,将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结合资产出售等措施,在债委会统一安排下,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通过加快出售资产回收资金、加快经营性现金流回笼、获得银行授信等多种途径筹集专项偿债资金,尽早偿还“16永泰01”全部本息。(蓝鲸保险 李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