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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谋求发展新机遇 拟15亿元转让29.92%股份于佛山国资

2019-04-29 19:10  来源:证券日报网 吴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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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宁波建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广天日月集团已于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佛山建投”)签署协议,拟以15.18亿元人民币转让所持有的宁波建工29.92%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佛山建投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天日月将继续持有公司8.72%的股份。

    宁波建工作为宁波建筑业龙头,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于建筑施工及相关业务,已有近70年的积累和沉淀,承建了宁波万豪大酒店、宁波科技广场、丽水财税局办公大楼、宁波商会国贸中心、宁波汇金大厦和东部新城及南部商务区大量的地标性建筑。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

    有许多的投资者不禁疑惑,公司业务发展良好,为什么大股东要转让股权呢?

    宁波建工董秘李长春向《证券日报》记者坦言:“本次大股东转让股权是公司为了谋求未来更大的发展,积极主动争取的。除公司外,宁波2012年前上市的40家公司中,已有13家控股权发生了变更,这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

    “公司发展的这近七十年来,在宁波当地政府以及各类机构的支持下,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发展,但是我们的业务大部分集中在宁波本地以及省内周边区域,对外业务拓展还不够充分。公司的省外营收占比与浙江省内其他同行业的企业相比较少,随着宁波城市化率的逐年提高和建筑设施的完善以及本地建筑市场增长放缓,公司需要加速外地业务拓展以谋求更高层次发展。”李长春如是说道。

    据悉,2018年宁波建工实现宁波大市内营业收入为104.28亿元,约占总营收的67%,宁波大市外省内营收24.38亿元,约占总营收的16%,浙江省外营收26.53亿元,约占总营收的17%。

    李长春表示:“公司几十年来累积了一定的行业优势,包括品牌知名度、团队、产业链布局、技术等。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得到佛山建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在当地的拓展。”

    根据协议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为推进宁波建工发展成为佛山建投下属承担佛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的重要载体,佛山建投承诺协助推进宁波建工择机逐步参与到佛山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并在股份交割日后一年内协助宁波建工在佛山市开展业务。

    也有许多投资者好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否会发生改变?公司的业务是否会转移到佛山?

    李长春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不会。”他还补充到,“此次交易并不会对公司在宁波的业务产生多大的影响,我们会继续坚持宁波业务的发展,与此同时,以佛山作为新的基地,谋求更多粤港澳业务机遇,最终实现两地业务同步发展,此外,未来在佛山及其周边市场取得业务拓展后,也将增加宁波建工在宁波缴纳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会为宁波的GDP增长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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