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金字火腿(002515)5月10日早间发布公告,鉴于公司股东施延军及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巴玛投资”)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恒健控股”)在后续具体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5月9日双方签署协议,终止公司股份转让相关事项。
金字火腿表示,因《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施延军、娄底中钰与恒健控股签署的《放弃行使表决权之协议》同时自然终止。本次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施延军。
根据公告,2019年4月26日,施延军、巴玛投资与恒健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施延军、娄底中钰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娄底中钰”)与恒健控股签署了《放弃行使表决权之协议》,施延军、巴玛投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2.34亿股金字火腿股票转让给恒健控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8%。同时,娄底中钰将放弃1.44亿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施延军将放弃1532.8万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7%。本次股份转让后,恒健控股将成为金字火腿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