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发布要约收购业务指引,实施要约回购制度

6月1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关于实施要约回购制度的公告》。

要约收购是由收购人按照同等价格、同一比例等相同的要约条件,面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其所持有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收购属于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通过要约方式进行公司收购,具有收购效率高、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等特点,有利于促进公司控制权的有序转让,提高资源整合效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新三板市场的要约收购制度有专章规定,相对于上市公司实行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新三板实行以自愿要约收购为核心的制度安排;该办法同时对要约收购的主要流程、信息披露,以及各方行为规范做了原则性规定。《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是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明确要约收购中履约保证的办理、要约代码的发放、预受要约的申报和撤回等业务环节的落地操作安排。此外,要约收购中涉及履约保证手续的办理、预受股份的临时保管、券款划付等事项,由中国结算进行办理,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业务配套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已制定完成,相关业务指南将适时发布。

要约回购是挂牌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方式之一,在《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要约回购涉及的履约保证、股份预受等环节的业务办理,适用《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中相应条款的规定,《关于实施要约回购制度的公告》对此做了明确,挂牌公司可以据此开展要约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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