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金宇车城收到银行《催收通知书》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6月20日晚间,金宇车城(000803)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简称“恒丰银行成都分行”)《催收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南充诺亚方舟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协议项下金额为2500万元的授信业务将于6月29日到期,该笔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恒丰银行成都分行要求公司履行保证责任,积极协助其催收或筹集资金代为偿还,否则将采取必要措施。

  公司表示,鉴于该笔借款,目前南充诺亚方舟商贸管理有限公司无偿还能力,到期后将由上市公司代为偿还。南充诺亚方舟商贸管理有限公司是金宇房产的全资子公司,6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同了《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聚焦新主营业务,公司拟将持有的金宇房产100%股权出售。

  本次股权出售,将会使公司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担保情形。鉴于金宇房产对上市公司存在债务及被担保事项,为保障上市公司债权的安全,上市公司将以金宇房产资产对前述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措施,并对前述上市公司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在金宇房产股权过户完成前完成抵押担保或反担保手续。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