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5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突然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了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动人才、产业集聚,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等原因,实施相关购房政策。
具体内容包括:
一、认定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区范围内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同等待遇。
二、在南沙区工作、学习,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具有可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
三、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通知》最后指出:“具体操作指南另行制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南沙区该政策与前阵子佛山市出台的《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政策相似度极高。佛山市方面的政策指出,有两类人才享受此次人才购房政策。第一,认定为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享受佛山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第二,在佛山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2019年即将迎来尾声,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政策松绑,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韩世同认为:“这个政策,跟之前佛山的放开有类似之处,佛山的没被叫停,而南沙选择在此时推出这个政策,显然是在衡量过国家政策之后作出的决定。”他指出:“珠三角在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回落之后,经济与楼市处于平稳甚至低迷的态势,不排除政府希望用购房的政策吸引人才,适当地活跃经济,这也符合因城施策的大方向。”
相比之下,南沙区的政策比佛山市多出一条关于港澳居民购房的内容,即“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对此,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为港澳人士提供购房优惠,是大湾区所有城市住房政策的一个新变化,是响应整个大湾区互联互通和融合的一个重要政策,同时也有助于南沙区房子的消化。”
记者就此政策的出台致电南沙区委宣传部相关人员,对方表示并未了解此前佛山市的政策,也无与对方进行比较的意图,一切信息以官网通知为准,目前没有额外信息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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