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3月8日消息(记者张雷 通讯员王春燕 李艳艳)青海省西宁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从单位缴存、个人提取、个人贷款三个层面给予政策支持。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特殊时期,西宁特钢集团股份集团公司作为青海省属大型企业,原料采购紧张、合同保有量不足以及物流没法及时跟上,对生产经营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在这个关键时期,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上门帮企业减轻负担。

  西宁特钢集团股份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副处长王靖锋告诉记者:“对我们企业支持非常大,按照政策,我们大约节约资金是2000万元,能够保证企业采购足够的原料复工复产。”

  据了解,西宁市对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疫情减缓后次月补缴并提交单位相关情况说明的,视为正常缴存,单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不影响贷款申请。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工作人员孔霞丽介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或提高比例。具体为: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缓缴期限不得超过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杜海燕介绍:“疫情期间,我们开展了线上服务和预约服务,已经线上为职工办理的业务8000余笔,同时,为缓交企业的这些职工,发放了贷款4笔,资金达162万元。”

  截至目前,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受理企业缓缴申请56家,涉及缴存职工23678人、月缴存额1921.4万元,预计可阶段性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754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