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固废法今日起实施!中国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慧

2020年也是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

最严固废法来了。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固废法》涉及面广,包括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等。其中还提到,中国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生活垃圾新规定

 新《固废法》第四章专门针对生活垃圾有了全面的规定。其中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确定设施厂址,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新《固废法》还提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建议“全面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机制”。新固废法第28条针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者规定了信用记录制度,要求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了发挥联合惩戒对企业的警戒作用,建议制定规章,要求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相关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定期开展环境信用评价。

2021年全面禁止固废进口

2020年也是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新《固废法》明确了对疑似固体废物的进口货物开展属性鉴别、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的退运和处置等法律要求,并且大幅提高了违法处罚力度,为进一步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固废法》提到,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另外,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新《固废法》还提到,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固废行业迎来产业机遇

2020年新《固废法》事实后,固废相关行业迎来产业机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新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固废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工业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医疗废物处理需求会越来越大。

生态环境部2020年初发布的《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5.5亿吨,综合利用量8.6亿吨,处置量3.9亿吨,贮存量8.1亿吨,倾倒丢弃量4.6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41.7%,处置和贮存分别占比18.9%和39.3%,综合利用仍然是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1147.3万吨,处置量21028.9万吨,处置率达99.4%。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81.7万吨,处置量81.6万吨,大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新《固废法》提到,从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受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提升显得尤为重要。2020年5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到,2020年年底前,全国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大幅增加。

数据显示,我国共有近9,000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或产品服务含“固废、固体废料”,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固体废料相关企业。其中,固体废料相关企业90%以上为有限责任公司;另外,有近50%的固体废料相关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

(作者:周慧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