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子扬)10月18日,中国红牛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多次发函给中国红牛经销商要求下架“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严重违反“五十年协议”并侵害中国红牛的合同权益。为了在全中国市场范围内禁止泰国天丝销售“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将就“五十年协议”再行提起新的诉讼。


据中国红牛透露,近期有经销商反馈称收到泰国天丝或其产品(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中国代理商的律师函,并以山东枣庄“五十年协议”案件和重庆高院“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案件作为理由,要求经销商下架中国红牛“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中国红牛称,山东枣庄案件已明确“五十年协议”的真实性,中国红牛已经取得“五十年协议”关联证据,并且权威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也证实“五十年协议”上泰国天丝代表签名系其本人签署。为了在全中国市场范围内禁止泰国天丝销售“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中国红牛将在国家级或省级法院就“五十年协议”再行提起新的诉讼。中国红牛表示,将很快启动关于“五十年协议”新的法律行动,通过法律行动禁止泰国天丝在中国市场销售红牛饮料的侵权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前,华彬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作为华彬集团以自有资金和人力运营红牛品牌的成本和风险补偿,泰国天丝上任掌门人许书标承诺赋予合资企业至少50年独家经营红牛饮料的权利。“红牛饮料在进入中国市场时是从零开始,无任何品牌优势和市场积累,华彬在全新市场上为红牛品牌开疆辟土,背负了资金压力和业务风险。”


此外,中国红牛认为,自身享有“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已决定就相关案件提起再审申请,保护属于中国红牛拥有的“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权”。中国红牛方面还称,华彬集团、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的有关“1995年合资合同”、“五十年协议”等基础性法律文件的纠纷正待有关仲裁和诉讼审理之中,中国红牛正在依法维护自身关于红牛商标以及“红牛饮料金罐包装装潢”的权利。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李严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