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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企航母”是如何“绝处逢生”的?

中国破产法论坛在诸暨召开,专门研讨建筑企业重整法律问题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杨敏儿 

  本报讯 曾被誉为诸暨市“建企航母”的浙江省百强企业——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度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生存绝境”,负债高达33亿元。在这家企业面临“全面崩盘”还是“绝处逢生”的重要关口,诸暨法院创新推进“分离式”资产处置的重整模式,仅7个月就实现企业重整成功。此案也被评为2020年度浙江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建筑企业因“壳”资源的特殊性,破产案件不能简单“一破了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重整价值予以综合评定来适用不同程序。近日,在诸暨召开的“中国破产法论坛——建筑企业重整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上,200多位与会嘉宾围绕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审理中重整模式及其投资人招募、工程款及特殊债权冲突处理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深入挖掘建筑企业破产重整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与痛点,为制度规则的构建与完善提供方向指引、为完善建筑企业重整的相关法律制度献计献策。

  诸暨是“枫桥经验”发源地,也是建筑之乡。当前,诸暨共有建筑企业240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2家、一级资质企业42家,建筑业年产值和税收绝对数均居全省各县市前三位。但受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政策调控、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部分建筑企业面临着较大资金压力和经营困难。

  诸暨法院院长陈键介绍,依据建筑企业破产重整的特殊性,法院探索确立了建筑企业重整价值认定标准,对于无价值企业及时出清,对于有价值企业全面拯救,在重整过程中,灵活运用多种重整模式,如企业存续性重整、正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将企业资质与其名下在建工程、不动产等灵活剥离,视情引入投资人、设立子公司,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在审理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时,该企业拥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建筑资质引起了法院的注意。诸暨法院于是采用“分离式”资产处置的重整模式,即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方式,将破产企业的债务与优质资质相剥离,让企业以最“完美”的状态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成功并对债务清偿后,再将子公司注销,由重整投资人直接继受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及优质资质,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债务清偿率,使企业资产获得增值。最终,央企入驻,企业成功“腾笼换鸟”。

  身处“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诸暨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近五年来已审结破产案件321件、“预重整”案件2件,通过破产审判处置各类资产67.66亿元,盘活土地面积3020.39亩、房产面积257万平方米。同时,诸暨法院聚焦破产数字化改革,搭建“智破在线”平台等,为建筑企业破茧重生提供多重智能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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