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以上。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功率预报,有效降低弃风弃光。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1.2亿千瓦左右。“十三五”末,山西省光伏累计装机为13.09GW,风电装机为19.74GW,即意味着“十四五”期间,山西省光伏新增规模约37GW,风电新增规模约11GW。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