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禁止在三亚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明确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征地范围内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扩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三亚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已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为确保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亚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涉及范围:三亚市崖州区抱古村、崖州区国有直属地、国营南滨农场,育才生态区国有直属地。具体范围以工程项目法人设置界桩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征地范围内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扩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主要包括: (一)房屋、仓库、学校、商店、圩亭、加工场、宅地、副业场、砖瓦窑、石灰窑、水井、水池、沼气池、粪井等设施。 (二)工厂、企业、矿山、公路、码头、渡口、桥梁、送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线路、水利、水电、排灌等工程。 (四)开荒、造田、造地和种植果树、树木、竹类等经济作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地移民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加强对三亚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区域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的迁入。除正常的工作调动、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回原籍及刑满释放回原籍人员等国家政策允许迁入外,凡本通告发布后擅自迁入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不负责搬迁安置。 四、本通告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完成止。 附件:三亚羊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权属单位名单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