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网络拍卖!三部门印发

来源: 作者:田甜 2024-05-25 20:42:30

  当网络拍卖搭上互联网快车,“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直播拍卖”“网络竞价”等新形式、新业态不断出现,如何对网络拍卖等新形式进行有效监管备受关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鼓励行业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秩序,促进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

  填补制度空白

  打造诚信拍卖新生态

  “《指导意见》是网络拍卖领域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网络拍卖管理的制度空白。”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有三大创新点值得关注:一是首次明确了坚持线上线下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二是首次明确了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此外,意见还首次提出鼓励网络拍卖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截至2023年,各类网络拍卖活动的年成交规模已超万亿元,成为非标资产交易的重要方式,在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完善现代流通体系等方面作用明显,对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有积极影响。

  然而,伴随着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络拍卖活动中“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经营、虚假宣传、恶意串通、虚构交易、以假充真、文物拍卖标的未经审核、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进行有效监管迫在眉睫。

  为进一步推动《指导意见》更好落地,5月24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组织全国各省市拍卖行业协会,线下组织58个分会场,召集拍卖企业、拍卖师、网络拍卖平台代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代表等近千人,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召开了《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宣贯工作会。会议对《指导意见》出台背景、目的及监管重点进行解读,并从政策、法律、业务层面看《指导意见》的现实意义。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拍卖定义、网络拍卖市场监管一致性、网络拍卖平台责任,为网络拍卖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凝聚了基本共识,对市场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同时,意见也给出了加强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的具体方向,对网络创新发展做了方向指引,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线上线下监管并驾齐驱

  平台须当好“守门人”

  网络拍卖平台

  针对网络拍卖发展中新的形式和存在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加强网络拍卖市场准入管理。二是加强网络拍卖活动监管执法。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大许可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等措施,重点规制网络拍卖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网络拍卖监管协作。推动建立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文物行政部门间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在传统拍卖市场中,一般是拍卖人、委托方和竞买人三方当事人。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很多网络拍卖活动都是依托平台进行的。”欧树英认为,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在网络拍卖活动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在网络拍卖活动中,平台要当好“守门人”,这对整个市场的完善健康发展有着长远的意义和作用。

  为针对进一步压实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要求对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的身份、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对平台内的违规拍卖信息进行依法处置、报告;针对文物等特许经营的拍卖品类,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要完善专业审核能力和内控制度建设;为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条件,督促网络拍卖经营者公示经营许可相关信息;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作为拍卖人开展的网络拍卖业务应当标记“拍卖自营”,以确保拍卖相关当事人能够清晰辨认。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表示,《指导意见》融汇了诸多法律法规要求,对网络拍卖企业、网络拍卖平台合规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合规水平,是实现网络拍卖行业更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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