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材料造假 公司原董事长被终身禁业

来源: 作者:戴梦希 2024-06-16 17:01:04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人寿”)被罚款50万元,时任信泰人寿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上述处罚决定的时间分别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3月27日。

  公开资料显示,邹平笙出生于1974年,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信泰人寿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担任信泰人寿董事长职务。根据信泰人寿公告,自2022年6月28日起,邹平笙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原总经理谭宁接任。在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邹平笙出现在信泰保险董事职位一栏。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还披露了原中国银保监会对信泰人寿变更股东的批复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

  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11月18日的批复,批准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 利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信泰人寿的34.7019亿股股份转让给 天津大田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 九洲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后, 天津大田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 九洲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这7家公司对信泰人寿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9.9%、14.9%、10%、9.9%、4.9%、4.9%、4.9%。

  上述7家公司获批成为信泰人寿股东后不到两年,原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7月14日作出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经查,7家违规股东的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

  原中国银保监会要求信泰人寿有序开展7家违规股东的股权清退工作,7家违规股东基于被撤销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信泰人寿应限制上述7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从信泰保险的股东来看,这7家违规股东目前已不再持有信泰人寿股份。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6月14日公开的第六批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中,上述7家股东也位列其中,均涉及信泰人寿“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相关事宜。

  信泰人寿成立于2007年5月,注册地为浙江杭州,注册资本102亿元,可经营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并具备多个领域的投资能力。该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信泰人寿2023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36亿元,但未披露净利润数据。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348亿元,保险合同负债1779亿元。

  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信泰人寿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8.23%、122.38%,这两项指标满足50%、100%的最低要求。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类。信泰人寿近日回应记者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营,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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