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滥用!“止咳神药”右美沙芬7月1日起将被列管

来源: 2024-06-23 17: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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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止咳神药”右美沙芬7月1日起将被列管。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宣布调整精神药品目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共计四种药物,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其中,被称为“止咳神药”的右美沙芬也被列管。

  大量服用时有成瘾性

  右美沙芬一般指氢溴酸右美沙芬,是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监管部门提醒指出,右美沙芬大量服用时有成瘾性,会出现欣快感、醉酒感,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若继续加大用量,则会出现中枢抑制,如反应及定向力减弱、嗜睡、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据悉,2023年2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五类药品的滥用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前,相关媒体曾多次报道过量使用右美沙芬导致的安全性事件。业内指出,我国将精神药品管理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畴,部分药物被调整至精神药品目录中,主要是考虑到药品使用的安全性问题。加大管理力度,进而进一步提高用药安全。

  目前,我国右美沙芬片在市场的销量已过亿元。中康CMH数据显示,全国零售药店右美沙芬同通用名产品2023年市场规模为2.78亿元,涉及多个药厂及产品。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拥有右美沙芬注册批文的企业数量众多,通过国家药监局查询“氢溴酸右美沙芬”发现,共有120条批准文号。

  右美沙芬监管逐步升级

  监管部门指出,近年来,右美沙芬监管逐步升级。据悉,很长一段时间内,右美沙芬一直是以非处方药的身份在市面上进行销售、使用;直至2021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OTC)转换为处方药(RX),按处方药管理。并规定右美沙芬的说明书上需要删除“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并添加关于药物过量服用的警示语。

  右美沙芬监管升级。国家药监局公告图

  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自此,右美沙芬被禁止通过网络零售。2024年5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右美沙芬正式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7月1日起,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右美沙芬、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上述品种不得委托生产。

  自2024年10月1日起,所有生产出厂和进口的右美沙芬、纳呋拉啡、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必须在其标签和说明书上印有规定的标识。之前生产出厂和进口的上述品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流通使用。此外,右美沙芬、纳呋拉啡、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实施上述药品的追溯制度,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

  右美沙芬此次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也意味着,在明知右美沙芬为管制品情况下,还非法销售该药品,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

  监管部门提醒,在使用药物时,应详细阅读说明书明确药物成分和使用说明,并在医生推荐剂量下使用,切忌凭经验用药,避免药物滥用给身体健康带来损伤。发现有非法出售管制药物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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