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住房公积金办理有变

来源: 2024-08-11 08:04:32
关键词:

  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

  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

  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

  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

  1.扫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选择“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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