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批药品不合格,涉湖南嘉恒制药、长春长红制药等14家企业
讯11月14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2024年第2期浙江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经检验,发现不合格药品18批次,共涉及湖南嘉恒制药、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等14家企业。
本次被检出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示为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河北康益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防风;杭州振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斛;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姜半夏;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沙苑子;河北淞霄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安徽省百萃金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炒酸枣仁;安徽省芮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北柴胡;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吉林百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痔疮胶囊;安徽仁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鸡骨草;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贝母;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丹参注射液。
被检出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检查】:禁用农药、【检查】-水分、【检查】-总灰分、【检查】-酸不溶性灰分、【鉴别】-(2)薄层色谱、【含量测定】-酸枣仁皂苷A、【含量测定】-对乙酰氨基酚、溶出度(缓冲液中溶出量)、【检查】-可见异物、【鉴别】(1)显微鉴别等。其中,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姜半夏不合格为使用单位储存不当。
浙江省药监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省局已要求各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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