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建设中区域推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路径选择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2024-12-25 17:01:49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拔尖创新人才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内在要求。我国历来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尤其是新时代以来更加强调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通过教育、科技、人才统筹推进的方式为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提供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支持条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基础教育在拔尖创新人才成长链条上处于基点位置,核心任务在于通过高质量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铸牢拔尖创新人才长远发展的底层素养。近年来,各地立足国家战略需要,充分结合地方教育发展特色,区域整体推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带动各地高中教育走向分类分层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行动路径。

  一、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基本认识

  拔尖创新人才是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产生的一个本土概念,最早出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即“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2003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目标,此后的重大政策文件多次强调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并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为契机设立了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带动全国各地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不断深化对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认识。

  如何理解基础教育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实际上这是讨论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问题的逻辑起点,更关涉培养过程中的具体行动策略。作为我国特有的一个概念,拔尖创新人才通常被理解为在各个领域尤其是科学、技术和管理领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和能力,为国家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我国特别是在世界领衔的带头人和杰出人才。[1] 拔尖创新人才是创新人才中的佼佼者,是能进行“大创新”的创新人才,也是我国最为紧缺的高水平创新人才。[2] 拔尖创新人才本质上是对优秀人才的总称,内涵至少应该包括智力水平、创新性、综合素质和家国情怀四个维度,[3] 且更多是针对高等教育以及人才的社会效用而言的。与之相近的概念还有天才、英才、资优儿童、超常儿童、高才学生等,是指在智能、创新能力、艺术能力、领导能力或特定的学术领域表现出明显高于同龄人的成就或有着取得更高成就潜能的儿童。对基础教育阶段而言,拔尖创新人才更多是指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非智力因素相对较好的中小学生,这些学生实际上是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有很大的希望成为拔尖创新人才。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实施对象有别于高等教育,面向的是身心快速成长变化的未成年人,与心智趋于成熟的大学生、研究生等有着明显差别。

  基础教育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具有基点作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既涉及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级各类教育,又涉及社会观念、技术水平、人事制度等外部环境。基础教育是人才成长的奠基阶段,要从发现、选拔、培养和评价的全过程理解和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不同学段实现全过程的人才培养,要通过在基础教育推进探究实践的科学教育,加强基础教育阶段与高等教育阶段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构建学段衔接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体系,[4] 推动基础教育阶段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而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拔尖创新人才更多是一种发展目标,基础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帮助学生确立这一目标并初步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

  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基础教育阶段大致覆盖了拔尖创新人才成长阶段中的前两个阶段,即自我探索期、才华展露与专业定向期,[5] 尤其是自我探索期的小学阶段,是个体主动性形成的重要阶段,为后来创造奠定重要的心理准备,父母、中小学教师、成长环境氛围、广泛的爱好、挑战性和多样化经历等发挥着重要作用。拔尖创新人才往往在创新思维、创新人格和专业发展上有着独特特点和要求。中小学校作为成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创造宽松的探索环境和条件,提供丰富的实践体验机会,通过因材施教帮助学生从自我探索走向初步专业定向。因材施教就是面向每个学生,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特点、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选择适切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有针对性地施加教育影响,扬长避短,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因此,因材施教理应成为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机制。

  二、区域推进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行动路径

  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强调“打破常规去发现、选拔和培养杰出的人才”,为中科大少年班以及后续一批少年班、中学开办的超常儿童教育实验班奠定了基础。这些早期的实践探索为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优化提供了参考经验。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后,各地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初步形成了一些特征明显的区域行动路径。

  一是完善区域整体推动的工作机制。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需要凝聚共识、整合资源、多方发力,让相关各方主体有序有效参与到区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作为较早开展以区域力量整体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地区,北京2008年由市教委发起成立了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实施“翱翔计划”,形成了科教合作、跨校培养、纵向衔接的工作体系和政府主导、学校实施、社会参与的培养体系;2023年12月,在此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成立了北京青少年创新学院,组建学术委员会,提出“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共育共享”的培养理念,推动市、区、校三级有组织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并先后成立了朝阳、海淀、东城等7个分院,进一步完善区域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2024年,天津提出强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横向协调、纵向沟通的作用,推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市、区、校三级协同联动。

  二是出台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专项行动计划。相较于一般的政策要求,专项行动作为一种行为规划具有更强的任务导向,实践操作属性更强,多以计划、工程、行动方案的方式呈现。较早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专项行动计划有北京的“翱翔计划”(2008)、“雏鹰计划”(2010),江苏南京的“星光计划”(2009),陕西的“春笋计划”(2011),重庆的“雏鹰计划”(2011),上海的“科学种子计划”(2012)等。近年来,在持续实施已有专项培养计划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了更加细化、更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计划。例如,2017年四川成都启动实施普通高中学生“菁才计划”。2021年江苏常州印发《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设立五个重点项目,从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科创活动等多角度推动;同年11月,江苏启动实施“双高”协同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行动计划。2024年2月,上海浦东新区启动实施优质高中与国内一流大学联合培养数理拔尖创新人才三年行动,前瞻布局浦东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三是丰富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校外课程支持。课程是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重要给养,也是各地在推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过程中共同关注的内容。除了结合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推动区域中小学校优化课程教学外,一些地方依托教科院、校外教育机构、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高校、高新企业等开发校外早期培养课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单体学校培养能力不足的问题。例如,2018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启动“凌云计划”,采取教研员领衔、高校专家和区域骨干教师共同参与的方式,研发适合苏州学生的“凌云计划”系列课程。2021年,上海普陀实施科创人才苗圃建设行动计划,采取校内外结合、与科学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打造面向全体学生的优质科普课程,面向有科创志趣学生的科技扬长课程,面向有科创潜质优秀中学生的科创“培菁”课程。

  四是探索建设专门培养机构。学校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也是国际上常见的超常儿童教育安置(educational placement)的一种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采取在普通学校设立专门班级的形式,如北京八中超常教育实验班,同时也设立一些专门学校,如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等。近年来,伴随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深入推进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战略需求的提升,一些地区开始探索设立专门的培养机构,强化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在具体做法上有两种形式,一是新组建科学高中(科技高中、数理高中),如2012年建校的深圳科学高中,2017年建校的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科技高中,2018年建校的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秦淮科技高中,计划2026年开学的北京科学高中等,旨在培养“具备科学知识与能力、科学精神与责任意识、批判性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的高端科研人才和拔尖科学创新人才”[6]。此外,部分地区依托专项行动计划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校或领航校,对区域内承担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学校进行整体规划,如2021年江苏设立“双高”协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示范校,2024年天津遴选出32个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领航学科基地,等等。

  五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基础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问题更多是要实现有效识别,突破纸笔测试和智力测验,在整体提升全体学生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识别出具有高发展潜能的学生,需要扎实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作支撑。2024年1月,上海成立了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中心,由上海市教委指导、上海市教科院组织,该中心定位为“专门致力于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和管理服务的科研平台”。2024年3月,天津也成立了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研究中心,赋予其理论研究、实践指导、决策服务、师资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以期发挥研究中心在“拔尖创新人才的识别、培养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区域推进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应把握四对关系

  作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是基础教育基点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紧迫任务。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区域推进,有助于区域内整体设计和规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增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课程、师资、环境和经费保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清醒地认识以区域推动方式对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意义和价值,把握好质量与公平、过程与结果、校内与校外、全面与个性的关系,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现有序有效的区域整体推进。

  一是质量与公平的关系。在推进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公平问题难以回避。在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况下,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有助于加速人才培养,但也造成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此外,受拔尖创新人才本身的复杂性和测评手段的限制,选拔过程和机制可能出现一定的偏差,导致真正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没有被选拔出来。多重因素叠加之下,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往往被认为有损教育公平,更深层次上弱化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体系性。实际上,重视教育公平并非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阻碍,关键是秉持一种怎样的教育公平观,并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予以有效支持和保障。[7] 公平不等于绝对平等,不能用简单朴素的平等观念替代公平。为每个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支持恰恰体现了差异公平的核心理念,也符合因材施教的要求。

  二是过程与结果的关系。过程是事物发展所经过的程序和阶段,结果是在某一阶段内事物发展达到的状态,过程决定结果、结果反映过程,二者相辅相成。天赋是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影响因素,但天赋高未必一定能成为拔尖创新人才,这其中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区域推进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既要考虑如何设计和优化培养过程,也要考虑培养结果。优化培养过程的重点在于提升对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支持策略的有效性,而不是事无巨细地设计其成长的每个环节,应为其自主探索留出空间,容许偶然性变为现实性。同时,还应结合培养过程关注培养结果,在培养中选拔,避免贴标签式的先选拔后培养。

  三是校内与校外的关系。人才成长发展是一个综合系统的过程,涉及校内校外的时空。校内与校外理应形成协同一致的育人合力,但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状态。促进校内校外相互协同、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需要区域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发挥统筹能力,让优质校外教育资源(如图书馆、博物馆、企业、社区等)有序进入校内人才培养体系,让师生有更多机会走进真实的社会生活。这就需要区域层面提高站位、打开思路,加强校内外的沟通合作,凝聚不同主体的育人共识与合力,营造积极友好的育人环境。

  四是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人的发展,既是全面的也是个性的。全面发展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充分发展,体现为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和谐发展,个性发展反映个人内在发展潜力和倾向,二者辩证统一、相互促进。全面发展为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广泛的视野,而个性发展则使他们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达到卓越的水平。区域整体推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需要以高质量基础教育整体抬高具有拔尖创新潜质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基准线,同时观照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符合其发展需要的超常规举措和发展通道。

  四、区域推进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路径选择

  化解矛盾的关键在于抓住本质找对方法。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是一个连续性与阶段性相互交织的系统过程,应充分重视基础教育各学段对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奠基作用,加强区域教育的回应性、灵活性、系统性,更好地支持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一是统筹规划,整体提升区域基础教育体系的系统效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政策设计应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推进教育公平为基本视角,以尊重个体差异和发展规律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基础教育的系统架构、评价制度、培养方式等。确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区域教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科学做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系统优化区域基础教育体系,提供连续一致的环境支持,并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施加教育影响。积极推动区域内贯通培养,打破学段壁垒,为学有余力、学有特长的学生提供发展通道和平台,完善区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链条。加强课程、教学、评价等各环节的有机衔接,扩大活动课程、项目式课程、实验和动手操作等课程的区域供给,支持学生基于兴趣自主选择发展方向和学习内容,为区域内每个孩子探索和发现自我提供公平机会。

  二是优化评价,构建完善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支持系统。科学的评价是撬动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重要手段,也是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整体抬高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起点具有积极意义。如何在基础教育阶段从同龄人中找到真正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人才,需要科学的评价和测评手段与工具,以及长周期的过程性跟踪数据积累。这已远远超出了升学考试或学科竞赛能够测量的范围,也超出了绝大部分中小学校的能力范畴,应由区域统筹协调,构建长周期跟踪平台、组建专业测评队伍、研发有效测量工具,帮助学校更准确地识别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同时,应积极转变区域教育质量评价方式,释放中小学校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空间,引导学校开展多角度多维度考察,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在育人过程中选鉴,而不是依赖于单一形式、单次考试。

  三是赋能教师,提高中小学教师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发现和指导能力。教师队伍建设是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重要着力点。教师素质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发展的天花板,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尤为如此。当前,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整体水平已明显提高,高学历教师比重也显著提升,但仍存在区域和学段分布不平衡、教学水平差异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尤其是教师对具有拔尖创新潜质学生的学术引领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因此,应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胜任力,形成一支职业理想坚定、专业基础扎实、创新精神强烈、钻研能力较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具支持和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对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识别能力和培养指导能力。拓宽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师资来源渠道,积极推动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等参与培养过程。

  四是协同整合,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资源供给。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其培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多方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协同育人。要强化省市一级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和优化区域育人资源平台和机制,打破单体学校的组织边界,将校外多方主体和各类教育资源有序纳入育人共同体网络。同时,加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合作,打通教育、科技、高新企业之间的联动合作渠道,为真正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提供优质的实验室资源和丰富的实践拓展机会。

  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我国科学人才贯通式培养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GYC2023008)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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